《朕真的不務正業》第一千零八十四章 對內不受裹挾,對外不受威脅(1)

作者:吾誰與歸·6個月前

黎牙實正在實踐,他把大明經驗和泰西本地況結合起來,想要從實踐中得到因地制宜的營莊法。

他發現,在泰西搞營莊法,比在大明搞還田容易多了,到這個時候,他才徹底明白了《翻》這兩個字的本意義,同樣,他對侯於趙只有佩服兩個字,大明從來不缺能人,可是如何讓能人發揮出價值來,就很考驗君主的才能了。

侯於趙能做還田、鞏固還田這件事,完全是因為他只看立場,立場先行是非常危險的,需要一個英明的君王才能駕馭,類似的制度還有稽稅院、疏制度、解刳院,這些都需要明君聖主才能駕馭。

大明還田非常的難。

就比如,朝廷給地,這件事就充斥著一個很難解決的矛盾。

大明擁有大量的自耕農,即便是天下困於兼併,但自耕農的數量超過了兩,就這兩的自耕農,險些為了還田失敗的導火索。

自耕農的田和佃戶、家奴完全不同,自耕農擁有部分的田畝,數量多並不相同,如何把收上來的田分出去,就了一個讓浙江上下地方員都到可怕的問題。

在朝廷進行還田之前,許多自耕農,全都提前分家,三四個兒子,立刻從一戶分了四五戶,這樣一戶多田畝,就可以多佔多要。

這些自耕農,在鄉野之間做富農,而這些富農是鄉野之間,實際上的‘檯面人’。

當富農開始分家後,立刻,所有的農戶都開始了分家,家裡連三歲的小孩子,都要單獨立個戶,就是為了等著朝廷給田,後來傳言變得雜了起來,說是隻有有家室才能算是戶,鄉野之間嫁娶立刻瘋狂了起來。

很快,朝廷規定,以萬曆十三年人口普查的結果為準,因為涉及到了四差銀,也就是人頭稅的徵收,以萬曆十三年普查結果為準,就避免了這些七八糟的事兒,畢竟日後浙江要進行一條鞭法改革,算是提前做了準備。

朝廷覺得這樣做公平,而富農覺得對自己的不公平,因為很多富戶家裡的田畝,其實超過了標準,需要還田,而不是得到田畝,富戶們立刻就不幹了,和鄉賢縉紳合流在一起,反對還田令的推行。

這就像“我家真的有一頭牛”的故事。

而貧者之家,也覺得不公平,等了這麼久的公平公正,就等來了這個結果?那些富戶平日裡仗著自己兄弟眾多,和鄉賢縉紳關係要好,在鄉野之間橫行霸道!

還田之前富戶可以作威作福,還田之後,富戶仍然可以作威作福。

貧者也對這樣的公平不滿意,這不是他們想要的公平,而多數人的想法,是為新的鄉賢縉紳。

只有真正在鄉野之間生活過的人,才能明白這裡面的彎彎繞繞。

在皇帝、朝臣們的敘事裡,食者們兼併土地,是道德淪喪的後果:他們會趁著天災人禍,憑藉無德之行兼併土地,當道德無法約束這些鄉賢縉紳的行為,那就只能依靠暴力。

這個敘事當然沒問題,但在侯於趙的《翻》裡,黎牙實看到了另外一種敘事,那就是鄉賢縉紳、富戶們的兼併手段,主要是利用丁口,更加明確的說,是多生兒子。

鄉賢縉紳、富戶,他們有足夠的田畝可以養育後代,自然同宗同族,人多,就能在鄉野之間橫行霸道,在鄉野的矛盾衝突和天災人禍裡,人多的那一方,自然而然的會兼併更多的土地,這些土地在同宗同族裡不斷的流轉,最終完了兼併。

皇帝和朝臣們有自上而下的視角,而侯於趙提供的視角,是自下而上的視角。

還田看起來是公平對待,但其實本並不公平,即便是朝廷公正還田,這些樹大深的同族同姓,還是要把這分下去的田,集中在自己的手裡,等於說折騰了一白折騰,空耗國力,毫無作用。

富戶聯合著鄉賢縉紳不滿,貧者想要真的翻,一時間鬧得滿城風雨,很快,侯於趙做出了反應。

他立刻下令倒查到萬曆元年,允許貧者之家舉報違法行徑,一旦查實,嚴加治。

侯於趙在浙江還田,用了許多雷霆手段。

比如一些糾集到衙門口鬧事的鄉賢縉紳、拿錢以壯聲勢的遊手好閒之徒、為虎作倀的富戶,全都被侯於趙調遣浙江九營,當場拿下。

這個決策可謂是非常的大膽,稍有不慎,就是民反。

在侯於趙看來,敢到衙門口鬧事,那顯然腚底下一定有事,才要對抗還田,保住自己的份地位,才能保住自己的所有,侯於趙對這些人,進行了更加嚴的審查。

西西

使西

便西

西西

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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