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分房睡,提離婚傅總急紅眼》第1090章 但(1)

作者:古鈴然·13天前

第1090章

“但,當年你們做的事,我們都有證據有證人的,你們只要去起訴了小宜,我也會整理好證據,起訴你們,告你們霸佔我的家產。”

“侵佔了我母倆的權益,你們現在住的房子,開的餐館都是我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他走了,我和小宜是順位繼承人,你們做父母的是能繼承一部分,卻不是全部。”

“而你其他兒是沒有資格繼承我老公的家產,現在你們霸佔了幾十年,也該吐出來,還回來了。”

林宜是說過要去起訴他們,要回被他們霸佔的家產。

只是近來發生了太多事,暫時還沒有騰出時間去起訴他們。

林家人也沒有去法院起訴林宜,應該是諮詢過了律師,知道他們這種況打司,得不到什麼好的。

一來他們沒有養過林宜,不僅沒有養過還做出過要賣掉林宜的事。

二來是他們還有其他兒孫,養老治病的問題不能讓林宜一個人來承擔。

真去法院起訴了林宜,法院判了,林宜也不用出多錢的,這跟他們想從林宜這裡要一大筆錢差了天地遠。

合計來合計去,林家人才沒有真去法院起訴。

林宜同樣也諮詢過律師,去起訴要回父母的家產,勝算很大。

林老頭急了,顧不得哭了,在電話裡大聲喊道:“那是我兒子留給我兩老的,都是我兒子的,我兒子不在了,所有都是我們的。”

“你一個外人憑什麼分我兒子的家產?雲依墨你都那麼有錢了,還要回去爭我們的家產嗎?”

“屬於我母倆的,我幹嘛不爭?我有錢是一回事,爭屬於我們的利益又是另外一回事。”

“要怪就怪你們當年做得太狠!”

“林宜呢,林宜死去哪裡了?林宜來聽電話,不給我們錢,不幫出醫藥費,我們就天天去的店裡,公司裡鬧事!”

“反正只要我們不打砸,不打人,警察也不能抓我們。”

被警察拘留過,教育過,林老頭也知道警察不能隨隨便便就抓他們的。

只要他們不打砸,不打人,只去林宜的店裡,公司裡吵鬧,給林宜添堵,警察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頂多就是批評教育。

但林宜就別想清靜,他們就天天去公司門口吵鬧。

還要不要臉。

雲依墨氣得半死,直接掛了電話。

“氣死我了,氣死我了!那些人簡直不可理喻,明明是他們對不起咱們,現在還要威脅拿咱們。”

林宜聽到了母親和爺爺的通話,淡定地開著車,對母親說道:“媽,彆氣,為那些極品氣壞了不值得。”

“他們就算天天去鬧,我也不會給錢的,反正不讓他們進我公司,不讓他們進我的店,他們在外面吵鬧,對我沒有太大的影響。”

“他們來鬧我也可以報警理。實在不行,就黑心一回,等晚上他們出門時,套麻袋把他們揍一頓,他們沒有證據證明是我乾的。”

林宜是想過套他們麻袋,把他們揍一頓。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