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模仿犯》第44章 吊路燈(1)

作者:青衫取醉·9個月前

第44章 吊路燈

相較於汪勇新那個鮮亮麗的辦公室,這次畫面中出現的場景雜如豬窩。

顯然就是張鵬的廉價出租屋了。

一扇半地下室的窗些許昏暗的,染著黃的張鵬躺在滿是垃圾的床上摳了摳腳,然後又無聊地躺下。

【作為一個好吃懶做的蛀蟲,你對於這個社會只有破壞,沒有貢獻。】

竊,搶劫,鬥毆,即便幾進宮,也永遠不會悔改。】

【你有手有腳,卻不願自食其力,反而嘲笑那些為生活奔波的人。】

【你的惡意就像蝴蝶扇翅膀,變無辜者的無妄之災。】

【這次,你還能幸運地逃審判嗎?】

張鵬的錄影帶容要短一些,接著,大螢幕上出現檔案。

【張鵬,男,26歲。】

【職業:無業。】

【好吃懶做,遊手好閒,曾犯下竊、搶劫、鬥毆等多起罪行,多次僥倖逃法律制裁。】

【判罰結果:未審判】

汪勇新有些鄙夷地看了張鵬一眼,在他看來,這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爛人。

如果非要二選一的話,汪勇新實在想不出丁文強選自己的理由。

而張鵬也有些慌,趕忙解釋道:“丁大哥,丁叔!這檔案上寫的有問題,怎麼好像我從來沒被抓一樣的!

“想想也不可能啊,就我們國家的治安來說,警察又不是吃乾飯的!

“我得說清楚,我確實搶劫過一次,但只有一次!而且很快就被抓了,被判了三年。

“其他的都是一些小,也沒有什麼特別傷天害理的事啊!”

丁文強看了看2號囚室,又看了看3號囚室。

很顯然,他不想讓汪勇新或者張鵬進3號囚室,因為這兩人都不可能做出砸自己手指幫別人完遊戲這種事

按照遊戲規則,一旦進囚室之後,就不能再出來,也不能更換囚室。

把他們兩個關進去容易。

可如果他們進去之後什麼都不做,就只是扣自己的簽證時間扛,那還真的有些麻煩。

汪勇新在『撲克』中至賺了20萬的簽證時間,可以隨便扣。

至於張鵬,丁文強不清楚他有多簽證時間,但這麼年輕,初始的簽證時間大機率也有一個月以上。

如果從遊戲的最優解角度考慮,只有願意砸自己手指的人,才是最適合進第3囚室的人。

調

3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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