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孫吳》第1483章 軍制變化(下)(2)

作者:布魯斯老爺·9個月前

雖然朝廷一般明令止買賣土地,但在黑市裡出售土地的方法多的很,因此土地兼併的現象就會越來越嚴重。

當兵的義務是隨著國家分配土地而產生的,既然百姓都沒有土地了,那憑什麼還要為國家打仗呢?

這樣一來,有地的豪強就會逃避兵役,沒地的農民就會拒絕服兵役,府兵制的兵源也就了一個大問題。

正所謂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在古代兵制中,府兵制和募兵制往往就是最代表的。

可以說,除了那些數民族帶來的部族兵制以外,正統王朝所使用的兵制不外乎這兩種。

古代的統治者在選擇軍制時,無一例外地首先考慮府兵制,然後才慢慢變革募兵制。

比如在商朝晚期就有常備軍做“三軍”,主要任務是保護王城,遇到大規模戰爭時就會選擇招募平民。

據甲骨卜辭的記載,商王是最高的軍事統帥,重要的軍中職務則主要是由貴族擔任。

周代的況也差不多,《論語》記載:“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周天子掌握兵權,諸侯的軍隊都要服從周天子的命令。

《周禮》中還記載了徵兵的條件:國中凡七尺以上(一米七)、六十歲以下的男子都在徵兵之列。家中男子一人服兵役,其餘為預備役。

戰國時期,為了進一步激發將士的鬥志,秦國更是搞出了靠“殺敵立功就能升發財”的“二十級軍功爵制”!

西漢的兵役制度也從秦朝傳承了下來,為了方便徵兵,西漢朝廷還實行了一套嚴格的戶籍登記制度。

這些制度其實都是募兵制,一直到東漢,再到後面的三國。

但募兵制催生了地方員和豪強擁兵自重的現象,從而導致了之後軍閥割據局面的形,董卓、袁紹和魏、蜀、吳三國都是以此為基礎建立了屬於自己的軍隊。

募兵制,對於提升戰鬥力有著莫大的好,但養兵的本也確實太重。

以漢武帝為例,打個匈奴把幾輩子攢的家底都敗了個,直到宇文泰橫空出世!

《後魏書》記載:“西魏大統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軍,合為百府。每府一郎將統之,分屬二十四軍,開府各領一軍。大將軍凡十二人,每一大將軍統二府,一柱國統二大將軍,凡柱國六員,復加持節都督以統之。十六年籍民之有才力者,為府兵。”

府兵制應運而生,這就是八柱國和關隴集團的前,後面的隋唐皇帝都出自這一集團。

為什麼這時候能有這種制度?因為彼時人地多,府兵制的基礎就是需要朝廷治下有地才行。

唐玄宗後期為了解決邊患問題,朝廷又不想出錢,節度使制度就出來了。

隨著節度使的權力越來越大,為了擴大自己的實力,他們又開始採用能夠徵召更多人的募兵制。

這使得實行了兩百多年的府兵制,最後又被募兵制所取代,從而引發了安史之和藩鎮割據!

到了宋朝,軍隊又分為、廂、鄉、蕃四種,軍是中軍,由殿前司、侍衛馬、步軍司統領,後三種都是地方軍。

宋朝的軍事指揮首次出現由文執掌的局面,軍權被一分為二,分別設立樞院和三衙。

院是最高軍事決策機構,主要負責調軍隊、徵兵、後勤保障、軍事訓練,樞院則只能發兵卻不能統兵。

三衙負責統領軍,只能領兵卻不能調兵,也正是因為這種制導致宋朝軍隊的作戰效率降低。

元朝統一後,衛軍分統於五衛,各有一名都指揮使統領。

軍之外,於萬戶下設總管,千戶下設把總,百戶下設彈,全部隸屬於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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