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之孫吳》第1632章 朝廷出面(2)

作者:布魯斯老爺·8個月前

糧草在南方,如今糧價被控制在三百到四百錢/每石,像偏遠地區如寧州、越州會相對貴一點。

商隊在我方境,向民間採購糧食基本都是按照這個採購價,糧價則是由戶部進行調控。

商隊在採購完大宗糧草之後,過我方與朝廷之間的商道,最後將糧草運往朝廷治下。

在兗州、青州、魏州,糧價高達一千二百錢,與我方的糧價相比翻了整整三倍有餘!

若是算上我方的商業稅收,商隊除去賦稅,往往也有兩倍的利潤差價。

比如,你三百錢進,一千二百錢出。

其中賦稅就有六百錢,再減去三百錢的本,那麼利潤也有三百錢。

像一支大型商隊,在我方境都是走水路,運輸船、車駕和掌櫃、夥計都是他們商隊自己的。

因此,商隊的本還得加上前期購買運輸船隻和車駕的本,以及後續僱傭民夫的本。

以一支大型商隊擁有二十艘運輸船,一千輛大車來計算,這一筆投本則是在兩千萬錢以上!

一次可以運輸一萬石糧草,利潤可得三百萬錢,再去除掌櫃、夥計、民夫的費用後也有一筆相當可觀的收

關鍵是運輸船、車駕並非消耗品,我方出品必屬品,修修補補能用幾十年。

也就是說,這些船隻、車駕都和固定資產差不多,理論上不算進本里面也可以。

那麼一支大型商隊每一次販運糧草北上朝廷,其僅僅在糧草方面的淨利潤就是相當可觀的,更別提還能夾帶其他貨北上進行販運了。

一倍的利潤使人心,十倍的利潤就能使人瘋狂了,這裡面的利潤又何止十倍?

就比如,商隊還可以夾帶茶葉、綢、木製品等等,這裡面哪一樣不是幾十倍利潤的“奢侈品”?

這個時代,北方基本都沒有茶葉、綢出產,木製的傢俱等更是由我方首創。

這些商品在北方都是趨之若鶩,達顯貴哪一個不以喝南吳茶葉、穿南吳綢、用南吳傢俱為榮,誰家沒有就顯得落伍了!

這就使得我方的商品在北方本不愁沒有銷路,商隊也不愁會賣不掉,會賠本。

現在更是好了,白馬、延津之事由朝廷出面進行賠付,也變相等於我方又賺了一筆。

於是乎,我也投桃報李,趕以降低北方糧草銷售價作為回報。

售價降低兩,等於由一千二百錢的原價降至九百六十錢的現價,朝廷只需要購買一百萬石糧草就出本了。

同樣地,如此一來,商隊要繳納的賦稅也從原先的六百錢降至了四百八十錢。

明面上看,羊出在羊上,好似我方吃虧。

實則不然!

正所謂薄利多銷,正因為糧草降價,所以朝廷對糧草的採購量也肯定會加大。

屆時,我方前往北方的商隊必然也會增加,這樣也就變相增加了雙方商貿往來的規模。

可以預見的是,在接下來幾年,我方又將會賺得盆滿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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