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影視之炮灰抱男神》家事法庭10(1)

作者:愛吃榴蓮餅·12天前

只是沒想到有一天喬喬也會被告上法庭,原因就是孤兒院裡面有一個小孩因為先天心臟病被人棄在偏僻的角落裡,警察找不到到底是誰做的,只能將人送到了就近的孤兒院。

喬喬將那個小娃娃從瘦瘦的養到了白白胖胖,還去做了手了和健康的小孩沒什麼區別,能跑能跳,能哭能笑,現在已經兒園畢業馬上上小學了。

給對方取名喬耀輝,希他如太一般閃耀,沒想到那對棄了孩子的夫妻會找上門,說喬喬拐賣兒,要領回孩子。

咱就是說這倆人是不是法盲啊,棄自己的孩子也是犯法的,喬喬報了警,人家那裡可是有檔案的,好不容易把孩子養大,花錢又給孩子做了手,一切都步上正軌了,結果他們出來要孩子。

如果真的不是不小心孩子被拐賣的,那喬喬自然是希孩子回到父母的邊,可明顯這夫妻兩個就是故意的,也調查了,是這對夫妻這麼多年沒有再生下孩子,輾轉反側打聽到先前生的孩子好了之後才過來鬧的。

喬喬沒有著急,而是把這件事告訴了小孩,讓他自己選擇是留在孤兒院等新的收養人,還是回到原生家庭。

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從小被院長媽媽和姐姐抱著一趟一趟往醫院跑的喬耀輝很懂事,他表示自己想留在孤兒院,並不想回到丟棄自己的父母邊。

然後喬喬就被告了唄,也不怵,拿著當時警局的回執單,還有口供影印件和這些年喬耀輝治病時所有的費用收據,以及面對父母已經喪失了生育能力的資料作為證據了上去。

訴求只有一個, 要孩子可以,他們夫妻兩個已經構棄罪,先去牢裡面待一段時間再說,第二就是把這些年他們孤兒院給孩子治病的費用全部結清,既然是親生父母,那肯定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總不好讓外人把這些錢出了吧,他們是孤兒院沒錯,但也不是慈善家,何況這些錢都是從喬喬的私人賬戶走的,有權利追討。

並且喬喬不接任何調解,請的也是全城最好的律師,喬耀輝年齡還小不適合上法庭,但也在警察姐姐的看護下錄了影片,明確表明他更喜歡在孤兒院,並不想回到所謂的親生父母邊,他們已經棄了他一回,並不想再被棄一次。

甚至喬喬沒過兩天又追加了一份錄音,這對夫妻兩個並不是真心想要接回兒子的,是相信了民間的帶子一說,還說有什麼大師算過他們命中只有一子,但這個兒子命中卻有手足。

法院那邊走訪過之後,確定孩子留在孤兒院才是最好的選擇後,這件事就告一段落了。

喬喬拿著判決報告又去申請了人安全保護令?,防止那對夫妻來擾孩子。

事實上他們的棄罪已經構了,從法院剛出去就坐上了警車,最終的結果被判了兩年零三個月,如果在牢裡態度良好的話還會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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