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宮秘史十二章》第166章 台灣林爽文叛亂(1)

作者:馬踏飛花·9個月前

乾隆五十一年(1786 年),臺灣島上風雲突變,一場由林爽文領導的天地會叛發了。

這場暴其規模、參與人數以及危害程度,均為臺灣歷次叛之首——

林爽文生於乾隆二十一年(1756 年),原籍福建漳州平和縣。

乾隆三十八年(1773 年),家境貧寒的林家為謀求生路,隨眾多漳州窮苦人渡海前往臺灣,

然後在彰化縣大里杙莊(今臺中市大里區)落腳,此後以耕田、趕車維持生活。

林爽文材魁梧,濃眉大眼間盡顯豪爽俠義之氣。

他為人慷慨,真誠仗義,即便生活艱難,仍不忘賙濟邊之人。

他常念及眾人皆在世間辛苦討生活,能幫則幫。

久而久之,憑藉這份豪與善良,他結識眾多朋友,在當地漸樹威

乾隆四十七年(1782 年),福建平和縣人、天地會堂主嚴煙,為拓展天地會勢力,渡海至臺灣彰化,以布店老闆份作掩護,秘招收會員。

天地會,即人們知的洪門、洪幫,曾由陳近南領導,其宗旨為“兄弟平等、人人有飯吃”,以“反清復明”為大業。

嚴煙聽聞林爽文俠義之名,遂發展他為彰化天地會堂主。

林爽文憑藉深厚的群眾基礎,振臂一呼,眾多貧苦百姓紛紛加天地會。

彼時的臺灣,社會矛盾尖銳,猶如一座即將炸前的火藥庫。

清政府派駐臺灣的員貪婪,對百姓橫徵暴斂、敲骨吸髓,貪汙之風盛行。

臺灣總兵柴大紀在任近兩年,便搜刮約五萬餘兩白銀,那堆積如山的白銀,是百姓的淚凝聚。

諸羅縣知縣唐銳,出貧苦,到臺灣場後,亦被腐敗風氣侵蝕,任職不久就往家裡寄回兩千多兩銀子。

場腐敗大染缸,沒有員能逃被染黑!

各級員還在港口巧立名目收取“過路費”,對往來船隻肆意敲詐勒索。

與此同時,臺灣島上存在著大量無田產、無生計的遊民,這些人被稱作“羅漢腳”。

清朝對移民臺灣限制嚴苛,渡臺者不準攜帶家眷,致使臺灣稀缺,許多男無法娶妻,淪為單遊民。

這些人不務正業,也沒有正業,四結黨,甚至有的衫襤褸、赤腳終生,如同現代所說的“街溜子”。

天地會如同黑暗中的明燈,將這些社會底層人吸納進來。

由於古代窮苦人眾多,天地會發展迅速,這引起當地府警覺,視其為眼中釘,除之而後快。

乾隆五十一年(1786 年),諸羅縣的天地會會員楊勵與弟弟楊媽世,因爭家產產生糾紛,

進而發生械鬥,影響惡劣,驚了臺灣鎮總兵柴大紀。

柴大紀認為天地會員竟敢如此張狂,若不趁機打,必大患,

於是親自率兵抓捕兄弟二人,藉機擴大打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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