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異:外置大腦和人形兵器》第433章 研究部,解放!(1)

作者:溪深·9個月前

聽到議程的時候,陸淵也懵了。

這是什麼況?

燕廷被架空了?

還是我們被架空了?

方案什麼時候提到理事會了?

我說怎麼急通知這個腦癱玩意兒參加會議,還專門強調特別規劃部門唯一負責人的份。

這下一切都說得通了。

徐白和吳垠這些知者都懵了。

會議主持人說完所有議程後,在最後又補充了一項。

關於特別規劃部門人員與其他部門合作的討論事項。

這個議題一放出來,那幾乎就是實錘了。

眾人帶著疑的心理,會議開始。

會議的前半段沒什麼好討論的。有關於最佳化研究部詭異令的事在這場會議之前就已經討論的差不多了,只不過是放到會議上,走個流程確認一下。

主要容為:取消對研究部在特定條件下使用詭異品和藉助詭異力量的絕對止。

允許研究部在經過嚴格審批的專案中,對低風險、可控強的詭異品和力量進行研究與利用。

但僅限於警示級和危險級。警示級全部開放,危險級只有經過評估的部分開放。

危險級部又分三級。

高風險:對安全構嚴重威脅,不可控強,止研究部使用。

中風險:存在一定風險,但可過嚴格的安全措施進行管控,需經過聯盟理事會特別審批後,研究部方可使用。

低風險:風險較低,可控強,研究部在完部審批流程後,可直接開展相關研究。

研究部擬開展涉及詭異的研究專案時,需提詳細的專案申請報告,包括但不限於專案背景、研究目標、使用詭異品或力量的況、風險評估及應對措施等容。

並且在研究部立審議小組,由研究部員監督委員會員以及理事會候補理事組

利用警示級詭異以及低風險危險級詭異進行實驗時,研究部可提計劃書後,直接進行實驗。

利用中風險危險級詭異時,需要提計劃書,先由審議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後,研究部可開始進行實驗。

利用高風險危險級詭異時,必須經過理事會和監督委員會的批准。

對於前兩種況,監督委員會和理事會可進行二次審批,二次審批不過,可立即停實驗。

這個方案取得了多方的滿意。

畢竟災難級和滅世級詭異本就無法利用。就算完全解開詭異令,行部也敢使用警示級,連危險級都不敢使用。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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