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原吉也是贊同的重重點頭。
就在二人激之餘,陳羽又道:
“對了,針對農耕我還有辦法加以輔佐。”
朱棣好奇的問道:“什麼辦法?”
“作套種!”陳羽淡淡的說道:“我有二十八種套作組合,相當於在原因的田地基礎上,憑空增加五土地,相當於變相增加了五人口!”
作的意思在同一田塊上,按季節或年度順序換種植不同作或複種組合。
主要是為了均衡土壤養分、減病蟲害、抑制雜草生長,如豆科作固氮後,可改善後續禾本科作的生長條件。
典型案例:北方常見的冬小麥、夏玉米作,過水旱替改善土壤結構。
套種的意思是在前季作生長後期,於其株行間直接播種或移栽後季作,也稱為套作或串種。
主要是為了節約土地、提高能利用率,例如玉米地裡套種豆角可充分利用空間和照。
典型案例:薄殼山核桃林下套種小麥和大豆,實現經濟與生態效益雙贏。
而華夏最早關於作套種的相關記載,可追溯至先秦時期。
作方面,戰國時期已有相關記載,《管子?治國》篇中的‘四種而五獲’;《荀子?富國》篇中的‘一歲而再獲’;以及《呂氏春秋?任地》的‘今茲禾,來茲麥’等,均反映出當時可能已出現作複種制的萌芽。
套種方面,最早的記載一般認為是西漢時期的《泛勝之書》。該書總結了瓜、薤和小豆三種作間作套種的經驗。此外,北魏時期的《齊民要》也有關於作套種的詳細記載。如‘谷田必須歲易’;‘麻得良田,不用故墟’等。
雖然作與套種能夠極大的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但其的應用自戰國時期到大明這段時間,在民間並不廣泛。
反而是在清朝的時候才大規模普及。
而這也算是大清乾的一件為數不多的好事:
推廣農書!
大清此舉目的,是為了應對國日益增長的人口問題,想要使得土地能夠被最大限度的使用。
但不管出發點為何,這一舉措,確實給民間百姓帶來了極大的實惠。
而不論是明朝還是之前的朝代,都因為農書等知識未能普及,所以一切的農耕經驗除了戶部勸農之外,大多的都要靠祖輩積累的經驗去耕種。
至於讓民間閒暇之時去研究作套種?
開什麼玩笑!這比永樂帝最開始組織鄭和下西洋,風險還要大。
下西洋第一次賺不到錢,大明家大業大還不至於亡國;但百姓若不按照祖輩的經驗老老實實耕種,若不功,便只能死!
畢竟古時候的農戶,可沒有吃老本的資格。
而那些家業殷實的大地主,就更不要想他們會在農耕一事上有作為。
在那些大地主眼中,吃不飽的農戶,才是好農戶。
出現這樣的現象,不僅僅是時代的侷限,更是階級的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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