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皇鳳里犧之天門令》第2105章 保命條件(1)

作者:是一斛珠呀·16天前

“就算姜的雌崽們看在同宗的份上,會顧念著點姜敦,但妶惏同為地只的雄崽,他會有份參與囚自己的母,可想而知,為的不就是獨佔地只的產麼。

妶惏斷然不會管姜敦的死活。

所以,如果妶惏不清楚姜善就是姜敦,那用姜善去要挾他又有什麼用?如果妶惏已經知道姜善就是姜敦了,那他更不會放過姜敦。

地只抓了姜敦不是正合妶惏之意麼。

姜宗主在正名儀式上被萬王當場拿下,姜主公可是一句偏幫他的話都沒說過。可見,姜宗主和姜主公面和心不和。

姜姓巫們難道會為了那麼點可憐的脈親,為了姜敦而放過地只?就算們心慈手,姜宗主被萬王抓了,他難道就不想靠著囚地只的契機,下詔放了自己嗎?

姜敦本就威脅不到姜姓巫和妶惏,起不到要挾的作用。那麼姚矛和姜善還會是地只抓的嗎?”姚戈問出了他的疑慮。

思考了一下姚戈的說法,道:“如果地只是拿姜善、姜良、姜之雅去和姜姓巫們博弈,意圖用他們迫使姜姓宗室妥協,並讓自己得以被釋放的話,那就像你說的,不可能功。

但是,如果是用他們去與姜姓巫以及妶惏談判的話,那結果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要了姜敦的命’是要挾不到巫和妶惏的,但‘保住姜敦的命’反而能讓他們有所企圖、有所忌憚。

姜宗主一直不服姜主公,他早有取而代之的想法。

地只抓了姜良和姜之雅,可以迫姜主公退位,如此,姜宗主就有為姜姓主公的可能。

同樣的,雖然妶惏並不知道姜善就是姜敦,但地只是知的。

可以用姜敦的命和妶惏換。妶惏殺了姜敦,再立下詔把世的權利和財富都留給妶惏。

沒準,妶惏就不會、也不敢做出大逆不道的弒母之舉了。

如此,地只就很有可能保住自己的命、拖延時間等待救援。

這也能解釋,為什麼囚地只的人嚴加看管著地只,使不得不將詔讓人藏於帶之中帶出勝遇宮, 但地只的詔卻能堂而皇之地流出西羌,傳至中原。

地只很可能就是用詔來吸引妶惏和姜姓巫們,與他們談條件。

同時,又抓了姜敦將其藏匿起來,為懸在妶惏頭上的一把利刃,警鐘長鳴,以此來和妶惏抗衡,讓他不敢輕易弒母。

妶惏要是擔心哪天姜敦會突然冒出來揭他的惡行,推翻他手裡的詔,他就有可能接地只為了保命而提出的各種換條件。”

“所以,你認為姜善應該就是被地只暗中抓走保護起來了?那麼姚矛和姜良、姜之雅應該也是地只的手筆咯?”姚戈歪了歪腦袋思忖著花的分析。

“一個姜善就可以解地只之危,何必再抓姚矛、姜良和姜之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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