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關於獬豸的記載,是在《墨子·明鬼下》中。書中說:“見人鬥則不直者,聞人論則咋不正者。”意思是說獬豸看到人手打架,就會用角去頂理虧的那一方;聽到人開口爭論,就會去咬說話不公的那一方。
書中沒有描寫獬豸的外形,只把它描述一種能分辨對錯的“忠直之”,與堯、舜、禹這些聖君並列,被視作“鬼神顯靈、主持公正”的現。或許在古人眼裡,人間的是非有時難斷,便寄於這樣一隻神,能越過人的偏見,直抵對錯的本質。
到了漢代,獬豸的形象漸漸清晰,許慎在《說文解字·豸部》裡寫道:“獬豸,也,似山羊而一角。古者決訟,令不直者。”就是說獬豸是一種野,外形像山羊,長著一隻角。古代人審理司時,會讓它去理虧的人。
山東嘉祥的武氏祠裡,留存著一方漢代畫像石,上面刻著“皋陶治獄”的場景。畫面中央,皋陶頭戴高冠,端坐在案前,手裡握著一卷竹簡,神莊重。他旁立著一隻羊,羊的頭頂豎著一獨角,昂首,正對著面前跪伏的人——那人雙手被綁,低垂著頭,像是認罪的模樣。這隻獨角羊,就是典籍裡的獬豸。
《後漢書·輿服志下》裡記載:“法冠,一曰柱後,高五寸,以纚為展筒,鐵柱卷,執法者服之,侍史、廷尉正監平也。或謂之獬豸冠。獬豸,神羊,能別曲直,楚王嘗獲之,故以為冠。”
法冠,又柱后冠,高五寸,用細麻布做帽筒,裡面有鐵柱支撐,負責執法的員會戴這種冠,比如侍史、廷尉正監平這類職。有人也把它做獬豸冠。獬豸是能分辨是非的神羊,楚王曾經遇見過獬豸,所以用它的樣子來製作冠冕。
後來秦滅了楚,把這頂冠賜給了執法的員。那時的員戴著獬豸冠上朝、斷案,冠上的獨角彷彿是一種提醒,也像是一種象徵。
應劭在《風俗通義·祀典》裡還提過:“能邪佞,辨曲直。”獬豸能品行不端的小人,分辨是非對錯。
《瑞應圖》則首次提出了不同的形態描述:“獬豸者,仁也,狀如鹿而一角,音如人啼,知人有罪,能不直。”意思是說獬豸是一種有仁德的野,外形像鹿,長著一隻角,聲像人的啼哭,能知道人是否有罪,會用角去理虧的人。
唐代的獬豸,漸漸有了麒麟的影子。陝西西安出土過一塊唐代獬豸紋磚雕,磚上的獬豸頭部像麒麟,獨角壯,軀上覆著細小的鱗片,四肢如,尾帶著鰭狀的紋路。它不再是溫順的羊或鹿的形象,多了幾分威嚴。
宋代的獬豸,在方和民間有了不同的模樣。《宋史·輿服志》記載,史臺員的補服上,獬豸“獨角直立,雙目炯炯,似獅而有鱗”。員補服上的獬豸一隻角直立著,雙眼明亮有神,像獅子,上覆蓋著鱗片。
而在民間的話本里,獬豸開始和“清”綁在一起。元代的《三遂平妖傳》裡,有個這樣的故事:
楚州有個徐能的知府,為十年,清正廉明,百姓都他“徐青天”。當時楚州有個張謙的糧商,慣會囤積糧食哄抬市價,徐能便查封了他的糧倉,罰他把糧食分給災的百姓,張謙自此便懷恨在心。
這年春天,張謙買通了徐能邊一個貪財的小吏,走了府衙印,又讓他把一枚刻著徐能名字的私章與印一起,藏進了城外的廢廟裡。接著,張謙又拉上幾個與他同流合汙的鄉紳,一起到巡按衙門告狀,說徐能“監守自盜”,把印藏起來,是想私吞府的庫銀。
巡按是個剛到任的員,沒細查就派人把徐能抓了起來。大堂上,徐能反覆說自己沒印,可小吏抱著從廢廟搜出的私章和印作證,鄉紳們也一口咬定“親眼見徐知府和陌生人在廢廟私會”。徐能想找百姓來作證,可張謙早放出話,說誰替徐能說話,就斷了誰的糧。徐能心裡知道自己這是被人陷害了。
沒過多久,巡按就判了徐能“通賊盜印”的罪名,押到菜市場問斬。行刑那天,徐能穿著囚服,頭髮散,可正步端,路過張謙站的地方時,他停下來,盯著張謙說:“我徐能沒做虧心事,老天會睜眼的。”張謙嚇得往後退了一步,強裝鎮定地罵了句“死到臨頭還”。
徐能死後,他的妻子在自家院裡設了靈堂,每天都有百姓自發來弔唁,有的放下一捆柴,到了第七天晚上,靈堂裡的燭火忽明忽暗,徐能的妻子正對著靈位哭,忽然聽見院門外有“噠噠”的腳步聲,是蹄踩在石板上的聲音。
抬頭一看,只見一隻渾雪白的,從門外慢慢走進來。那形像鹿,卻比鹿更加威猛,頭頂豎著一烏黑的獨角,雙目亮得像黑暗裡的燭火,徑直走到靈堂中央,對著徐能的靈位站定。
就在這時,院門外傳來了腳步聲——是張謙來了。他本來喝完酒回家,卻不由己的來到這裡。剛進院門,張謙就看見靈堂裡的獨角,嚇得一,差點摔倒。
獨角突然轉過,朝著張謙快步走過去。張謙想跑,可腳像被釘在地上似的,挪不半步。獨角走到他面前,用頭頂的獨角,輕輕了他的口。張謙只覺得一陣發麻,可還是:“你這怪,快滾開!”
獨角用獨角猛地往前一頂,張謙“哎喲”了一聲,往後倒在地上。他剛想爬起來,獨角又湊過去,用獨角抵住他的嚨,眼神里帶著怒氣。張謙這才慌了,聲音發地喊:“別頂了!別頂了!我招!我都招!”
靈堂外的百姓聽見靜,都跑了進來。張謙躺在地上,臉慘白,一五一十地說了實話。
百姓們把張謙綁到了巡按衙門,巡按這才知道自己錯判了案,連忙上書朝廷,為徐能平反。朝廷下了旨意,追封徐能為“忠烈知府”,還賞了他的家人良田百畝。
如今,獬豸是法院門口最常見的雕像。它既提醒每一個從門口經過的當事人要守法正直,也提醒斷案的法們要依法辦案,秉公執法,莫被權錢汙染了靈魂,曲解了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