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電話,撥通了李明的號碼:“李隊,死者份確認了,鄧永,渣土車司機,10 月 1 日晚在東方花園工地失蹤,DNA 比對一致。” 電話那頭傳來李明的聲音,帶著一疲憊卻格外堅定:“好!立刻組織人手,查鄧永的社會關係和 10 月 1 日的接人員,務必儘快找到突破口!”
晨漸漸灑滿研判室,窗外的麻雀在樹枝上蹦跳,嘰嘰喳喳的聲穿玻璃。雖然一夜未眠,每個人的臉上都寫滿疲憊,但確認死者份的喜悅沖淡了所有辛苦。小周看著滿滿一螢幕的排查記錄,那些被標記為 “排除” 的名字,像無數個肩而過的命運,而鄧永的名字,終於在黎明時分,找到了屬於他的真相。
他拿起筆,在筆記本上寫下新的偵查方向:“1. 查鄧永 10 月 1 日晚的出車路線及接人員;2. 尋找鄧永失蹤的渣土車;3. 排查東方花園工地與鄧永有矛盾的人員。” 寫完後,小周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 雖然案件還未偵破,但至,這個被埋在工地地基下的渣土車司機,終於有了自己的名字,離真相又近了一步。
案發後第二天上午。
刑偵支隊會議室的百葉窗只拉開一道窄,晨斜斜地切在長條會議桌上,把李明面前的搪瓷缸映得發亮。缸裡的茶葉沉在杯底,他指尖在 “鄧永” 的證件照上輕叩 —— 照片裡的渣土車司機穿著藍工裝,手腕上棕錶帶的上海牌手錶格外顯眼,與檢報告裡的描述完全吻合。
“人到齊了,開始吧。” 李明的聲音帶著熬夜後的沙啞,目掃過在座的人:小楊的勘查服還沾著黃泥,張林的白大褂袖口有消毒水痕跡,小王的筆記本滿工地現場的便籤,小周的煙盒空了大半。“先從現場勘查說起,小楊,你那邊有什麼新發現?”
小楊起把現場照片投到幕布上,第一張就是地基坑的全景,黑塑膠袋蜷在黃泥裡,周圍散落著鐵鍬頭和纖維碎屑。“擴大勘查範圍後,在工地圍牆外小巷和廢棄倉庫提取到多組 42 碼工靴印,” 他指著鞋印拓片,“步長 70-72 釐米,步角 5 度外撇,推算高 170-175 釐米,和之前地基坑邊的鞋印特徵完全一致,確定是同一人所留。”
幕布切換到鐵鍬頭的特寫,鏽跡斑斑的刃口沾著黑纖維。“鐵鍬頭泥土分與地基坑黃泥完全匹配,刃口提取到的黑滌綸纖維,經初步檢測與鄧永工裝襯分一致,” 小楊頓了頓,“但鐵鍬柄至今未找到,推測被嫌疑人帶走或藏匿,倉庫角落的痕與包裹尺寸吻合,確認是臨時藏點。”
“纖維有沒有可能來自包裹的塑膠袋?” 老刑警老趙突然話,手指在桌上畫著纖維形態。小楊搖頭,調出顯微鏡下的纖維照片:“塑膠袋纖維更細,單纖維線度 3.2dtex,而鐵鍬頭的纖維是 4.0dtex,更接近鄧永工裝的襯材質,應該是拖拽時蹭到的。”
張林接著彙報檢結果,幕布上跳出頸部出的解剖圖,暗紅的出斑在螢幕上格外刺眼。“死者鄧永,男,43 歲,死因確定為機械窒息,方式為扼頸,” 他指著舌骨骨折的 X 片,“舌骨大角右側不完全骨折,斷端有骨反應,是生前力特徵;頸部鎖突出範圍 5×3c符合右手扼頸的力方向。”
“死亡時間能再確點嗎?” 李明追問。張林調出組織病理報告:“結合直腸溫度、胃容消化程度和肝細胞自溶狀態,把死亡時間從 10 月 1-4 日小到 10 月 1 日晚 9 點至 11 點,” 他指著胃容的顯微鏡照片,“米飯顆粒邊緣模糊,類纖維部分分解,符合進食後 5 小時左右死亡,鄧永家屬說他 10 月 1 日晚 6 點在家吃的晚飯,時間完全對得上。”
他補充道:“死者右手食指指甲裡提取到兩種生痕跡 —— 一種是鄧永本人的皮組織,另一種是未知男 DNA,已送技科加急比對;手錶表芯損壞是外力撞擊導致,指標停在 10:15,推測是搏鬥時被嫌疑人打壞,與死亡時間高度吻合。”
小王接過話頭,把工地走訪記錄攤在桌上。“走訪 15 名施工人員,確認 10 月 7 日下午穿黑連帽衫的男子曾詢問‘地基填土時間’,” 他指著記錄,“男子高 170 左右,背微駝,左手揣兜,說話沙啞,穿深工靴 —— 和 42 碼鞋印的高推算一致。” 他頓了頓,“另外,臨時工李軍有重大嫌疑:高 172c穿 42 碼工靴,10 月 4 日突然離職,離職前借過老張的鐵鍬沒還,且他的工作區域就在廢棄倉庫附近。”
“李軍的 DNA 比對了嗎?” 小周突然抬頭。小王搖頭:“還沒找到人,勞務公司只有他的臨時登記資訊,份證號是假的,老家地址也查無此人。但施工人員說,李軍 10 月 1 日晚請假沒上班,有作案時間視窗。”
小周彙報死者份細節時,幕布上跳出鄧永的運輸路線圖,紅線條在東方花園工地附近畫了個圈。“鄧永隸屬盛達運輸公司,10 月 1 日晚 7 點從公司出發,負責清運東方花園工地的渣土,” 他指著 GPS 軌跡,“當晚 9 點 40 分,GPS 訊號在工地北門附近消失,最後通話是和排程員,確認‘清運完最後一車就返程’。”
他調出鄧永的社會關係表:“鄧永生前無大額債務,但和同公司的司機趙剛有矛盾 —— 上個月兩人因搶清運訂單打了一架,趙剛放話‘要讓他吃不了兜著走’;另外,鄧永還在追討東方花園工地包工頭周建明的三千元運費,兩人 10 月 1 日前通了三次電話,每次都吵得很兇。”
“周建明?就是報案的施工負責人?” 李明皺起眉。小周點頭:“他說不認識鄧永,但通話記錄顯示兩人不僅認識,還因運費爭執過。而且周建明高 173c穿 42 碼鞋,10 月 1 日晚自稱在辦公室對賬,無監控和證人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