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頓了頓,了臉上的淚水:“之後我騎著電三車,把他的拉到公園北側的草坪,用鐵鍬挖了個坑埋了。我怕被人發現,就把外套上的跡洗了,把塑膠碎片和鐵鍬藏在舅舅家…… 我以為沒人會發現,沒想到還是被你們找到了。”
小週一邊記錄,一邊追問:“你為什麼選擇用棉被被角勒他?電三車是哪裡來的?陳萬年的錢和手機呢?”
“我之前在李大海那裡見過他的電三車,知道他回老家了,就把車開走了。用棉被被角是因為它,不容易留下痕跡。陳萬年的錢和手機被我藏在興安縣的一個橋下,我本來想等風頭過了再拿出來用……” 趙剛一一代,聲音越來越小。
晚上 11 點,初步審訊結束。小周走出審訊室,對等候在外的李偉說道:“趙剛已經初步代了殺人搶劫的罪行,明天我們會帶他去指認藏錢和手機的地點,同時聯絡技科,對提取的證據進行進一步檢測,完善證據鏈。”
李偉點點頭:“辛苦你們了,我們會全力配合,確保案件順利偵辦。”
週二早上 8 點,小周帶著隊員和趙剛,前往興安縣的橋下,功找到了陳萬年的手機和現金。隨後,技科傳來訊息,趙剛外套上的跡正是陳萬年的,電三車車斗底部的塑膠碎片與現場碎片完全一致,鐵鍬上的土壤也與東山公園現場的土壤匹配。
所有證據都已固定,案件真相大白。小周帶著趙剛,乘坐警車返回市區。路上,他看著窗外漸漸升起的太,心中慨萬千 —— 經過幾天的不懈努力,終於將兇手繩之以法,告了死者的在天之靈。他知道,接下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此刻,他終於可以鬆一口氣,因為正義,終究沒有缺席。
逮捕趙剛的第3天上午 9 點,東山公園北側的閒置草坪被警戒帶嚴圍住,周邊遊客已被疏導至安全區域。趙剛穿著橙囚服,戴著手銬和腳鐐,在四名民警的押解下,一步步走向這片他曾犯下罪行的地方。他的頭埋得很低,眼神躲閃著周圍的景象,腳步踉蹌,每走一步都像是在承巨大的心理力 —— 與三天前在審訊室崩潰供述時相比,此刻面對真實的案發現場,更多了幾分恐懼與逃避。
小周走在最前面,手裡拿著現場勘查記錄和照片,時不時停下來對照周圍環境:“趙剛,現在帶我們去你當初約見陳萬年、實施殺害、搬運以及挖坑埋的地方,把當時的每一個細節都說清楚,不許有任何瞞。” 他的聲音嚴肅,目鎖住趙剛,生怕對方有任何編造或。
趙剛嚨滾了一下,聲音嘶啞地應了一聲:“好……” 他抬起頭,眼神空地掃過草坪,最終定格在西側小路旁的一棵老槐樹下,“我…… 我當時就是在這裡等陳萬年的,紅電三車就停在路邊的灌木叢後面,怕被人看到。”
小周立即對照現場勘查記錄:“你確定是這裡?停車後你做了什麼?陳萬年是怎麼過來的?”
趙剛點點頭,微微抖:“確定,就是這裡。我上週日晚上 7 點左右把車停在這裡,然後坐在樹下菸,等陳萬年。大概 7 點半,他騎著腳踏車過來了,看到我就問‘有什麼急事’,我就說‘借點錢的事,這裡人,咱們去裡面說’,他沒多想就跟著我往草坪深走。”
負責現場記錄的隊員小李立即在地圖上標記出停車位置,與此前小王走訪時小賣部老闆提到的 “紅電三車停在西側小路” 完全吻合。而在趙剛指認的停車點,小楊曾提取到的紅電三車胎印記仍有模糊殘留,與李大海那輛電三車的胎引數完全一致 —— 這與趙剛代的 “開走李大海的車” 形了完印證。
隨後,趙剛被帶到草坪中央的一片空地,這裡距離發現的種植坑約 10 米遠。他指著地面,聲音帶著明顯的恐懼:“我和陳萬年就是在這裡停下的,我跟他說‘我欠了賭債,急需 3 萬塊’,他說‘之前幫你找回電車已經仁至義盡,不可能再借錢給你’,還罵我‘好吃懶做,遲早出事’。我當時被他罵急了,又想到他有錢不借,就從懷裡掏出提前準備好的棉被被角,猛地勒住他的脖子。”
小周追問:“你勒他的時候,他有沒有反抗?反抗時有沒有抓傷你?”
“他拼命掙扎,雙手抓,把我的胳膊抓傷了 —— 就是這個位置。” 趙剛抬起左胳膊,小臂上仍有淡淡的疤痕,“他還想喊救命,我怕被人聽到,就更用力地勒他,大概過了三分鐘,他就不了。我探了探他的鼻息,發現已經沒氣了,當時下得都了。”
這番供述與法醫張林的解剖結論完全對應:陳萬年頸部有 5 釐米寬的棉質帶狀勒痕,氣管黏下有散在出點,符合 “棉被被角勒導致機械窒息” 的死因;且在陳萬年指甲中提取到的皮組織碎屑,經 DNA 比對正是趙剛的 —— 這印證了趙剛所說的 “被抓傷” 並非謊言。
接著,趙剛被帶到發現的種植坑旁。一看到坑,他的瞬間繃,雙手攥著,呼吸變得急促,淚水在眼眶裡打轉:“我…… 我就是在這裡挖的坑,用的是從孫強家拿的鐵鍬。當時我把陳萬年的拖到這裡,先在地上挖了一個 60 釐米深的坑,挖的時候鐵鍬不小心到旁邊的樹幹,還劃了一道痕。”
小楊立即走到旁邊的樹幹前,指著一道 10 釐米長、0.5 釐米深的劃痕:“是不是這道?” 趙剛抖著點頭:“是…… 就是這道。我挖好坑後,把陳萬年的蜷起來放進坑裡,再用土埋上,還把他的腳踏車推到遠的樹林裡藏起來 —— 我怕有人看到腳踏車會起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