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他邊,用手了他的鼻子,發現他還有呼吸,我就又拿出一些苯比妥藥,想要再給他喂下去,但是他已經昏迷了,喂不進去,我就把藥放在了他的邊,希他能嚥下去,確保他能死。過了大約半個小時,我再他的鼻子,發現他已經沒有呼吸了,也開始變得僵,我就知道,他已經死了。”周明的語氣中帶著一恐懼,臉上的表也變得猙獰起來,彷彿當時的場景讓他至今都心有餘悸。
“之後,我就開始清理現場痕跡,我把一次紙杯和礦泉水瓶都拿走了,本來想扔在小區裡,但是我害怕被警察發現,就把紙杯和礦泉水瓶帶回了自己的住,後來又扔在了小區附近的垃圾桶裡。我還仔細拭了我接過的地方,比如門把手、沙發、茶几等,希能掉我的指紋,但是我可能太張了,沒有乾淨,所以你們在紙杯上提取到了我的指紋。”
“我還檢查了一下室的品,確保沒有留下我的痕跡,我看到陳剛的手機放在床頭櫃上,是開機狀態,我害怕他的手機裡有我們的通話記錄或者其他線索,就把他的手機關機了,放在了原來的位置。我還看到他的錢包放在床頭櫃上,裡面有三百多元現金和一張銀行卡,我沒有拿他的錢和銀行卡,因為我殺他的目的是為了讓他不用還錢,不是為了搶劫,我不想留下更多的線索。”
“清理完現場痕跡之後,我就輕輕關上了房門,沒有反鎖,因為我害怕反鎖房門會引起警察的懷疑,以為是室殺人,我想讓警察以為是陳剛自己開門讓兇手進來的,或者是兇手撬門進來的,轉移警察的注意力。然後,我就沿著樓梯,悄悄離開了單元樓,步行回到了我的車上,駕駛著車輛,回到了自己的住,一路上,我都很害怕,不敢開燈,也不敢說話,回到住後,我就把上的服換了下來,洗了一遍,但是我沒想到,你們還是在現場提取到了我的纖維。”
“還有,我在進小區的時候,不小心在3號樓東側的綠化帶裡踩了一腳,留下了一個凹陷的痕跡,還掉了幾片服上的纖維;在樓梯口和客廳、臥室裡,也留下了我的足跡,這些都是我太張了,沒有注意到的。”周明的語氣中充滿了悔恨,眼淚又忍不住掉了下來,“我現在很後悔,我不該一時衝,殺了陳剛,我知道,我錯了,我對不起陳剛,也對不起我的家人,我願意接法律的制裁,希能得到寬大理。”
小王和小周認真聽著周明的代,一邊快速記錄,一邊時不時地提問,確認作案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確保周明的代與現場勘查的線索完全吻合。周明的代,與現場勘查的結果基本一致——現場提取的一次紙杯、指紋、足跡、纖維,還有陳剛手機關機、錢包未被翻等細節,都與周明的代相吻合,這進一步確認了周明就是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印證了案件的真相。
審訊結束後,小王和小周整理好審訊筆錄,讓周明仔細看了一遍,確認筆錄上的容都是他所說的,沒有,也沒有錯誤,然後讓周明在筆錄的末尾,簽下了自己的名字,並按上了手印。隨後,小王將審訊結果,向李明進行了詳細彙報。
李明聽完彙報後,點了點頭,說道:“很好,審訊工作做得很細緻,周明已經如實代了自己的罪行,作案機和作案過程都很清晰,而且與現場勘查、法醫解剖的線索完全吻合,案件的主要事實已經查清。不過,我們還要進一步核實周明代的細節,比如他購買苯比妥藥的非法渠道、扔掉一次紙杯和礦泉水瓶的位置,還有他所說的借條,是否存在,這些都要一一核實,確保案件沒有任何。”
“另外,安排隊員,對周明代的非法藥渠道進行排查,嚴厲打擊非法倒賣管制藥的行為,防止類似的案件再次發生。同時,聯絡陳剛的家人,將案件的偵破況告訴他們,讓他們得到藉,也讓他們知道,我們已經抓到了兇手,還了陳剛一個公道。”李明補充道,語氣嚴肅地說道,“還有,按照規定,在逮捕周明後的第三天,押送周明到現場進行指認,讓他一一指認作案的細節,進一步確認案件的真相,確保案件偵辦無誤。”
“明白,李隊!”小王和小周齊聲應答,隨後立刻行起來,按照李明的指令,開展後續的核實工作,排查非法藥渠道,聯絡陳剛的家人,同時準備現場指認的相關事宜。
接下來的兩天,隊員們按照李明的指令,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一方面,隊員們排查了周明代的非法藥渠道,找到了倒賣苯比妥藥的嫌疑人,將其抓捕歸案,嚴厲打擊了非法倒賣管制藥的行為;另一方面,隊員們找到了周明扔掉一次紙杯和礦泉水瓶的垃圾桶,提取到了相關的證,進一步印證了周明的代;同時,隊員們也核實了周明所說的借條,找到了借條的原件,確認了陳剛確實欠周明五萬塊錢,進一步確認了作案機。
此外,小王和小周還聯絡了陳剛的家人,將案件的偵破況告訴了他們。陳剛的父母和妹妹,得知兇手已經被抓到,並且如實代了罪行,悲痛的緒稍微得到了一些藉,他們對警察表示了謝,希法律能嚴懲兇手,還陳剛一個公道。
也就是逮捕周明後的第三天,天氣沉,微風陣陣,刑偵支隊的隊員們,押送著周明,前往北虹小區502室,進行現場指認。周明被手銬銬著,上穿著囚服,頭髮凌,臉上沒有毫,眼神渙散,神疲憊,一路上,他都低著頭,不敢看周圍的環境,顯然是對這個地方充滿了恐懼和愧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