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最後,慶修書寫完畢還檢查了一下,對他寫下來這些條款似乎極為滿意。
“諸位過目!”
慶修將其遞給陳道,其他人則馬上湊上前細看。
這封條款乍一看寫了有兩千多字,雖然一眼看過去十分囉嗦,但深細看的話,卻發現這些條款都是相輔相,相互補充。
慶修這封條款中的要求最主要現在三點,其一是無論任何一名工匠打造出來品,不管是什麼,必須要將圖紙給慶修。
如果是有作用,可以量產的,那必須要給慶修留一份樣品。
其二,他則要求工部的一切收益所得分給他其中的四。
如今的工部除了培養工匠,研發各種械之外, 也滿足民間的一些鍛造要求,甚至還有特定的木匠以及鐵匠鋪。
只是這些產業的規模很小,收益也低的可憐,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便於民間。
他們想不明白慶修要這些收益有什麼用,這些東西和慶修的支出相比,簡直相當於螞蟻相較於山峰的差距。
不過他老人家既然有這個要求,那自然也得滿足,畢竟是金主爸爸。
至於第三條,似乎看起來是最為要的。
慶修想要侍郎以下的員任免,以及工匠調權利。
也就是說,除了尚書和侍郎之外,其他的員和工匠他想用就用,隨時可以調借走。
雖然慶修被李二允許,對員也可以先任免後奏報。
可一旦這個協議達,那他以後調工部侍郎以下的員,就本不需要與李二說明,更是不用事後彙報。
說白了,這一條他也只是為了用人更加方便而已。
前兩條陳道可以直接答應下來,他還有一定的權力能說上話。
可是這第三條,那是直接了朝廷的任命權,他是無論如何也下不了這個決定的。
陳道看向李二徵求意見,然而後者則是想都不想,直接就一口答應下來。
朝廷壟斷員任免權,其重要目的就是為了把控政治。
然而如今的工部,侍郎以下的員幾乎不涉及朝廷政務,要管理的大多都是工匠安排,以及各種械鑽研。
說到底,就算慶修能隨意任命他們,也干涉不了政務,而且他就算往工部塞再多的人花的也是他的錢。
無論怎麼看,這個合約答應下來也都是有利無害,反正相比於慶修的投,這些條件算不得什麼!
“慶國公,你當真確定?”
李二再三詢問,生怕慶修反悔,或者是又提什麼條件。
然而慶修本不與他廢話,十分乾脆的在協議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言出必行!”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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