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一十八
於師傅停了一下,佩軒給他遞過去水杯,讓他喝水,他喝完水接著說:“到了三壯這裡,家裡什麼都沒有了,三壯誠實善良,心靈手巧,跟別人學過木工,學過泥瓦工,他初中畢業就什麼都幹,掙的一點微薄的報酬都給他兩個哥哥娶親了。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他不讓家裡管他的親事,他說自己想辦法。於是他出去闖,修理腳踏車、掏下水道、倒賣俏商品,等等,什麼都幹,並且跟江湖上的人搭上了線,在外混了兩、三年,還真的帶回來一個頗有幾分姿的孩,這孩和他舉行了簡樸的婚禮,就在家過農活,他則繼續在外面闖,掙一點錢就拿回家。前一段聽說被關進了看守所,估計現在已經出來了。三壯偶爾找我借過錢,但是十塊左右,後來都還了,找我的時候總是提一兜點心、水果之類的,很懂事。我說他不讓他帶東西來,他說,‘如果是你一個人,我肯定不給你帶,可是還有嫂子、孩子,我經常空著手找你就不好看了,再說這些東西都不值錢,就是個意思罷了,你也別嫌東西不好。’他就是這麼一個人。我覺得,如果政策允許做買賣,他肯定是一把好手,會過得比我好,只可惜生不逢時啊。”佩軒聽了,慨不已,他也想到了自己的家庭,特別是父親,是很有做生意的頭腦的,只是這時候不允許做生意。父親在五、六十年代的時候總是賣一些老太太冬天帽子上的玉牌,一個玉牌也就是兩到五錢不等,困難時期和文革時期就不允許賣了,文革時期還被紅衛兵當做“四舊”收走一大半。最困難時期過後,政策鬆一些,家裡就騰出來一座土屋開旅店,來往趕腳的可以掏兩錢住一晚,還管一頓晚飯(兩個黃面窩頭、一大碗玉米糝、鹹菜)。父親是種地能手,所有農活都會幹,這是很見的。分了自留地的時候,他在春天就種下紅薯,到夏天收完麥子以後,許多人家要種紅薯,這時候紅薯秧苗很俏,這時候春天種的紅薯秧已經長很長了,他就剪了紅薯秧做秧苗賣掉,一斤兩錢,這能賣三、四十塊錢,夠一家人幾個月的零花錢。佩軒記得,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家裡養過一頭老母豬,頭一胎生了三隻小豬娃,父親趁趕會的時候去賣掉,一隻小豬娃賣六、七塊錢。後來老母豬又下了好幾窩小豬娃,一窩都在五隻到七隻豬娃,看著那些小豬娃搶著吃食,到豬娃很可。家裡常常養,但是瘟經常來襲,總是要死掉大部分,剩下沒幾隻。佩軒記得他三、四歲的時候,家裡只剩下一隻母,那隻母幾乎每天嬎一個蛋,那時候家裡況好一點,媽經常給佩軒煮一個蛋吃,這是他記憶中的幸福時刻。
佩軒回憶著這些點點滴滴的事,到現在政策的變化越來越好,是有利於老百姓逐漸擺貧困、走向吃飽穿暖的開明路途,同時也給了老百姓一定的自由度,這也激發了底層人的積極和創造,當然,如果把地分給每家每戶去種,老百姓吃飽穿暖是本不問題的。他認為這是毫無疑問的。
一路上,他們三人說了許多話,不知不覺就到了安,於師傅先把佩軒送到華北冶金公司,然後他們再回酒廠。到公司門口,佩軒下車,提上自己帶來的袋子,就去文秀的宿舍樓。他上到三樓,走到文秀的房間門口,看四周無人,就輕輕敲門,很快文秀就開了門,佩軒閃進去,關上門,兩個人就擁吻在一起。文秀說:“佩軒,我好想你。”佩軒說:“我這不來了嗎?文秀說:“吃飯吧。我給你打了粥和菜,還有饅頭。”佩軒說:“我也帶來了一些烙油餅,拿出來一塊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