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三國志》第149章 鍾繇生平(1)

作者:詩韻拾夢人·9個月前

魏國剛建立時,鍾繇被任命為大理(最高司法),後來升任相國(宰相)。魏文帝曹丕還是太子時,賞賜給鍾繇一件 “五釜”(帶分隔層的多功能炊),並在上面刻銘稱讚:“顯赫的魏國,作為漢朝的藩輔。我們的相國鍾繇,實為國家的核心支柱。他日夜恭敬勤勉,從不敢貪圖安逸。百都以他為榜樣,遵循他的法度規矩。”(據《魏略》記載:鍾繇擔任相國時,參照太子曹丕的設計鑄造了五釜。後,太子寫信給鍾繇說:“上古有黃帝、炎帝的三鼎,周朝的九大寶,都是單一形制烹煮一種味道,哪比得上這口鍋能同時烹飪五味?鼎本是用來烹煮祭品獻給上天、奉養聖賢的,彰顯德行、祈求福運,沒有比這更好的了。所以不是大德之人,無法鑄造;不是這等,也不配承載盛德。如今這口佳釜,更勝往昔。周朝的尸臣、宋國的考父、衛國的孔悝、晉國的魏顆,這四位大臣都因功德被刻銘於鐘鼎之上。如今您輔佐大魏,興盛聖明教化,崇高的德行在此達到巔峰。實在應當被太常寺刻銘記載,被禮收錄傳承。因此作此銘文,刻於釜口,希能讚揚您的大德,使其不朽。” 裴松之按:《漢書?郊祀志》記載,漢宣帝時發現古鼎,京兆尹張敞上奏稱:“鼎上刻書說‘王命尸臣,在栒邑為……’這大概是周朝褒獎大臣,大臣子孫將先祖功績刻銘,藏於宗廟的做法。考父的銘文見《左傳》,孔悝的銘文在《禮記》,事蹟顯著故不贅述。《國語》說:‘昔日晉滅潞國之戰,秦國企圖破壞晉軍功勞,魏顆在輔氏追擊秦軍,親自擒獲杜回,其功績刻銘於景鍾,至今家族興盛,子孫不可不興旺。’這就是太子提到的四則銘事例證。)

幾年後,鍾繇因西曹掾魏諷謀反事件牽連,被下詔罷免職,閒居家中。(《魏略》記載:孫權向魏國稱臣,斬殺關羽並將首級送來。太子曹丕寫信告知鍾繇,鍾繇回信說:“我同郡的前司空荀爽曾說:‘人應當順應我的人多麼值得珍!憎我的人多麼令人憎惡!’想想孫權此舉,倒顯得格外乖巧討喜。” 太子又回信說:“收到您的回覆,得知您為南方之事欣喜。至於荀公的清談妙論,孫權的乖巧模樣,我捧著書信不失笑,捨不得放下。若孫權再耍狡黠,當用汝南許劭每月品評人的權威論斷來折服他。孫權在吳、魏之間周旋,能被您和許劭品評,也足夠了。”)

曹丕繼承魏王爵位後,鍾繇重新擔任大理。曹丕稱帝后,鍾繇改任廷尉,晉封崇高鄉侯,後來升任太尉,轉封平鄉侯。當時司徒華歆、司空王朗都是前朝名臣,曹丕退朝後曾對左右侍從說:“這三位三公,都是一代偉人,後世恐怕很難再有這樣的人才了!”

魏明帝曹叡即位後,鍾繇晉封定陵侯,食邑增加五百戶,加上之前的共計一千八百戶,升任太傅。鍾繇患有膝疾,跪拜起不便。當時華歆也因年高多病,兩人上朝時都被特許乘坐輿車(一種輕便小轎),由虎賁衛士抬著上殿就座。此後,三公患病時乘車朝的待遇,為朝廷慣例。

玉玦之緣:當年曹征討漢中時,太子曹丕在孟津,聽說鍾繇有一塊玉玦,很想得到卻不好意思直接開口,便秘派臨菑侯曹植過他人轉達心意。鍾繇得知後立即將玉玦送去。曹丕寫信致謝說:“玉常被用來比喻君子的德行,《詩經》中也有讚。晉國的垂棘之璧、魯國的璵璠之玉、宋國的結綠之石、楚國的和氏之璧,價值超過萬金,比都城還珍貴,歷代相傳,名遠揚。正如垂棘璧出使晉國,使虞、虢兩國先後歸附;和氏璧進秦國,藺相如展現氣節。我曾在玉書裡讀到,玉白如切細的脂肪,黑如純漆,紅如冠,黃如蒸的栗子。雖聽說過這些描述,卻從未見過真容。我雖德行不及君子,也無詩人之才,但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境界心嚮往之。然而這四大珍寶早已邈遠,秦漢以來再未聽說有能與之匹敵的。因此多年尋覓,未遇真品,心願未了,如同飢難耐。近日聽南宗惠叔說您曾有玉玉玦,聽聞後驚喜不已,不歡笑雀躍。本想親自寫信,又恐傳言不實,於是讓舍弟曹植過荀仲茂轉達我的心意。承蒙您不嫌棄,慷慨相贈,鄴城的使者剛到,寶玦便已送達。我捧跪開啟匣子,只見彩奪目。以我愚鈍鄙陋之姿,竟能觀賞稀世之寶,無需派遣使者,不費連城之資,既有秦昭王在章臺觀賞和氏璧的眼福,卻無藺相如詭詐強奪的爭議。如此厚的饋贈,怎敢不恭敬接!” 鍾繇回信說:“從前我忝居近臣之位,也曾獲賜玉玦。尚方署的老工匠很悉舊,能辨識玉的紋路彩,認為寶應當歸於真正珍它的人。我本以為您有更珍貴的,所以遲遲未敢進獻。幸而您青睞此,我實在欣喜。當年和氏獻璧,一片忠誠信篤,而我如今才奉命進獻,心中深愧。”

鬼婦傳說:鍾繇曾數月不上朝,神舉止異常。有人問起原因,他說:“常有一位婦來見我,容貌麗非凡。” 問的人說:“這必定是鬼怪,應該殺掉。” 後來婦再來時,停在門外不進屋。鍾繇問為何,婦說:“您有殺我的念頭。” 鍾繇說:“沒有。” 再三殷勤呼喚,婦才進屋。鍾繇心中雖有不忍,還是咬牙揮劍砍去,傷了的大婦出門後,用新棉絮跡,一路滴落。次日派人循著跡尋找,來到一座大墳墓前,棺木中有一,容貌如同生人,穿著白絹衫和繡著丹花的坎肩,左大傷,坎肩中的棉絮上還沾著跡。鍾繇的叔父、清河太守陸雲曾如此講述此事。

早在曹時期,朝廷曾下令討論死刑中可改用宮刑等刑的況。鍾繇提出:“古代的刑制度歷經多位聖王實踐,應當重新施行,以替代死刑。” 但多數大臣認為這種做法不符合安民之道,提議暫時擱置。

魏文帝曹丕宴請群臣時,特意下詔說:“大理鍾繇主張恢復刑,這確實是聖王之法,公卿們應好好討論。” 但討論尚未定案,因戰事發再度擱置。魏明帝太和年間,鍾繇再次上疏說:

“大魏承接天命,延續虞舜、夏禹的治國傳統。漢文帝改革法律,廢除刑,實則違背古道。先帝(指曹、曹丕)聖德天,一貫推崇典籍中的先王之制,因此連續下詔,希恢復古刑,為一代立法。可惜因戰事頻繁未能施行。陛下如今追念兩位先帝的願,憐惜斬去腳趾即可制止惡行,痛心無辜者被死,特命通律法之人與群臣共議。臣建議,將本應斬右趾卻被判死刑的罪犯,改回施行斬趾刑。《尚書》記載:‘堯帝清問下民,鰥寡之人對有苗部族的刑罰有怨言。’這說明堯帝在廢除蚩尤、有苗的酷刑前,會先徵詢百姓意見。如今審理案件時,可效仿古代讓三槐、九棘(代指公卿大臣)、群吏、萬民參與訊問,參照漢景帝的法令,對應當斬首示眾的罪犯,允許以斬右趾代替。至於黥面(刺字)、割鼻、斬左趾、宮刑等刑罰,可按漢文帝改革後的辦法,改用剃髮、鞭打。實施惡之舉的人,大多在二十到四五十歲之間,即便斬去雙腳,仍能生育。如今人口比漢文帝時期,據估算,每年可保全三千人的命。當年張蒼廢除刑,每年因死刑多殺上萬人。臣主張恢復刑,每年可多救活三千人。子貢曾問:‘能救濟百姓可否稱為仁?’孔子說:‘這何止是仁,簡直是聖啊!就連堯、舜都難以完全做到!’又說:‘仁離我們遠嗎?我想行仁,仁就來了。’若真能施行此策,百姓將永遠益。”

魏明帝收到奏疏後,下詔說:“太傅學識淵博、才高超,關心政事,對刑律法理有深刻見解。此事重大,公卿群臣需共同仔細商議。”

司徒王朗發表反對意見:“鍾繇想過減死刑條款來增加刖刑(斬足)的適用,這好比讓躺下的人站起來,讓死人復活(意為表面改變刑罰形式)。但愚臣仍有不同看法:五刑的種類早已著於法律條文,本就有減死一等的規定,不死即屬減刑,此法已施行多年,無需藉助刑來區分罪次。前代仁人因不忍見刑的慘酷,所以廢除不用,至今已數百年。如今若恢復,恐怕百姓尚未看到減刑的實惠,刑的惡名已傳敵國,不利於招遠方之人。不如將鍾繇所議的死罪減刑為剃髮服勞役或斬趾,若認為罰過輕,可加倍延長勞役年限。如此,對有以生易死的無價之恩,對外無‘以斬趾代替腳鐐’的駭人聽聞。”

參與討論的一百多人中,多數贊同王朗的意見。魏明帝以吳、蜀尚未平定為由,暫時擱置了議題。

史學家袁宏對此評論道:“民心本希保全自卻難以長久保全,因為外界心嗜慾總會引發貪競、放肆之舉。當進取無法滿足慾,就會滋生苟且僥倖;希求無度無法滿足,就會引發偽忿怒。先王深知此弊,故先用德教陶冶民心;若心未化,則以刑罰約束。《尚書》說:‘百姓不親睦,五倫不和諧,司徒需推行五教;蠻夷侵擾華夏,寇賊為非作歹,司寇需施用五刑。’可見德教與刑罰需結合使用,夏、商、週三代皆如此。《周禮》規定:‘讓墨刑者守門,劓刑者守關,宮刑者守廷,刖刑者守園林。’這是刑制度的應用。荀子也說:‘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是歷代聖王的共同法則,不知起源何時。’但殺人者死,卻無法杜絕殺戮;傷人者刑,卻無法消除傷害,說明重刑只能威懾未犯罪者,不能治惡行。

要從本上止息犯罪,莫若先施德教。若等罪過彰顯再用刑罰,就會導致該殺的人未必死,想傷人的人未必刑。放縱而不教化,百姓就會陷刑網。因此,刑罰的作用在於約束不可挽回的惡行,而禮教則能明辨善惡,在殺人之前勸止其,示以恥辱,在傷人之前愧其心。所以輕微過錯可過教化消除,不必等到犯罪刑。最終不得不施刑的,已是教化無效之人,此時即便傷殘其肢,也是為除天下之害,又有何不妥?遵循此道,風化可漸趨淳厚,刑罰可逐漸減

王、周康王時期,難道是靠嚴格執行三千條刑律才實現刑措(無人犯法)的嗎?實則是德教浸潤的結果。漢初吸取秦朝酷刑的教訓,推行寬厚政策,公卿大夫以議論他人過失為恥。漢文帝崇尚清靜無為,張武賄,他賜金使其愧;吳王劉濞不來朝見,他以禮教導其過失。因此吏民樂業,風氣淳厚,每年僅審理四百起案件,幾乎無需用刑,這難道不是德刑兼用的效嗎?

如今主張刑罰者,不先論德教之益,可謂捨本逐末。現行法律中,死罪與古代相同,免死的罪犯最多服五年勞役,釋放後仍可迴歸社會。因此百姓不知恥,屢屢犯盜,導致刑徒眾多而治安混。若教化不行,刑罰得當,一旦刑(如刑),終不得為良民,鄰里尚且以此為恥,何況鄉黨、朝廷?如此,類似夙沙、趙高之流的人就難以作惡了。

古代過言行考察善惡,君子自然遠離刑罰。若因過失犯罪,可過‘八議’(八種減刑特權)寬宥。像卞和、司馬遷那樣的冤案,是濫用刑罰的結果。若治國失道,即便沒有刑,仍可能有人被死,何況恢復刑呢?《漢書》記載:‘斬右趾、殺人後自首、賄、監守自盜等罪皆死刑。’這正是班固所說的‘應當活命卻被死’的況。如今不忍見傷殘之慘,卻安於誅殺之痛,這正是治國最應優先改變的啊!”

魏明帝太和四年,鍾繇去世。明帝著素服親臨弔唁,賜諡號 “侯”。(《魏書》記載:有關部門商議諡號時認為,鍾繇從前擔任廷尉,審理刑獄時明辨疑案、決斷糾紛,百姓無人怨恨,堪比漢代的於定國、張釋之。明帝下詔說:“太傅功高德厚,位至太傅,評定諡號時應先依此標準,同時也要褒揚他如廷尉於、張般的德政。” 於是策賜諡號為 “侯”。)鍾繇之子鍾毓繼承爵位。早年,魏文帝曾從鍾毓的封邑中分出部分,封鍾繇的弟弟鍾演及兒子鍾劭、孫子鍾豫為列侯。

鍾毓,字稚叔,十四歲便擔任散騎侍郎,機敏善辯、談吐風趣,有父親鍾繇的風範。太和初年,蜀漢丞相諸葛亮率軍圍困祁山,魏明帝打算親自西征。鍾毓上疏勸諫說:“策略貴在朝廷制定的全勝之策,戰功重在帷幄中的運籌帷幄。陛下無需離開殿堂,即可決勝千里之外。您應當鎮守中原,作為震懾四方的後援。如今大軍西征,雖有百倍聲威,但關中的資消耗巨大,損失不止一端。況且盛夏行軍,連《詩經》都強調要謹慎,實在不是陛下駕親征的時機。” 明帝採納建議,鍾毓升任黃門侍郎。

當時朝廷大規模營建宮室,明帝前往許昌居住,天下員需到許昌朝見。許昌城池狹窄,朝廷在城南用氈布搭建宮殿,還準備了魚龍曼延等盛大演出,百姓因勞役苦不堪言。鍾毓進諫說:“近年水旱災害頻發,國庫空虛,此類耗費之事,可待年再做。” 又建議 “應重新開墾關荒地,讓百姓全力務農”。這些建議都被朝廷採納施行。

正始年間,鍾毓擔任散騎常侍。大將軍曹爽在盛夏時節發兵伐蜀,蜀軍堅守不出,曹軍寸步難行。曹爽打算增兵,鍾毓寫信勸說道:“我認為,真正的取勝之策無需親臨戰場;聖王的軍隊,應是有徵討之名而無實際戰鬥。正如當年用干鏚之舞可使有苗部族臣服,退避三舍能讓原國敵軍歸附,不必像吳漢在江關、韓信在井陘那樣強攻戰。見機而進,知難而退,這是自古以來的用兵之道,您慎重考慮!” 曹爽最終無功而返。後來鍾毓因違背曹爽心意,被調任侍中,外放為魏郡太守。曹爽被誅殺後,鍾毓回朝擔任史中丞、侍中廷尉。他開創了兩項制度:允許已去世的君父的臣子為其辯白洗冤,以及士人為侯者,其妻不再被迫改嫁。

正元年間,毋丘儉、文欽發,鍾毓持節(代表皇帝行使權力)前往揚州、豫州頒佈赦令,安士民,回朝後任尚書。諸葛誕反叛時,大將軍司馬昭(司馬文王)計劃親自率軍征討壽春。恰逢吳國大將孫壹率部投降,有人認為 “吳國剛有,必定無法再出兵,我們東路兵力已足夠,可等待後續訊息”。鍾毓卻認為:“分析敵應設地換位思考。如今諸葛誕以淮南之地歸附吳國,孫壹所率不過千人,兵力不足三百,對吳國而言損失微不足道。若壽春之圍未解,而吳國國趨於安定,就不能斷定他們不會出兵。” 司馬昭說:“說得對。” 於是帶鍾毓一同出征。(裴松之評論:諸葛誕獻淮南投吳,孫壹率三百人降魏,稱吳國 “有” 本就不合常理,鍾毓此議實在不值得稱道。)

淮南平定後,鍾毓歷任青州刺史,加授後將軍,升任都督徐州諸軍事、假節(擁有臨機置之權),又轉任都督荊州軍事。魏元帝景元四年,鍾毓去世,朝廷追贈車騎將軍,諡號 “惠侯”,其子鍾駿繼承爵位。鍾毓的弟弟鍾會,另有傳記記載其事蹟。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