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牙人做中人幾十年,聽人教誨過無數次在商言商,向來以契約諾言為準,今日終於見識到一個最為標杆的案例。
祝明月怕房主年紀大意外去世,產糾紛兩個兒子不認賬,到時自己的投資打水漂。
“我去和房主聊聊。”
陳牙人將祝明月的要求說的更簡單些,意思是看上這塊地方,想買下來,但一時錢不湊手,打算三年後再過戶。在這之前願意租賃,每月給付租金。
反而是最後一條讓兩個兒子參與房主十分抗拒,他意識到這背後的“險惡用心”,父母在子無私財,兩小子萬一以後心野了怎麼辦?
房主曉得祝明月顧慮,但人家不理解他一個老父親的心。
祝明月自無不可,只委託陳牙人繼續尋找房源,大不了們在家裡生產,專門租間小鋪子售賣,只是生產銷售規模都會到影響,不得不收。
祝明月:“你們回家,還是去酒樓幫忙?”
走了一天,林婉婉筋疲力盡,“回家。”
戚蘭娘點點頭,出來一天,家裡的活還沒做完。
李匠人眼見到手的活計飛了,又能怎麼辦呢,回酒樓繼續修修補補吧。
兩邊分別的時候,祝明月突然想起一件事,直直地看著林婉婉,“我們的貓貓狗狗呢?”拋卻寵屬,狗看家護院貓驅鼠捕鼠,比男人有用多了。
最近發生太多事,林婉婉險些忘了,猛拍額頭,立下軍令狀。“祝總放心,保證三天讓你見到忠誠的貓狗軍團。”
房主回去見到兩個“不孝子”氣不打一來,老妻只追問道:“房子租出去了嗎?”
房主:“不是租,是要買。”只是先租後買。
老妻:“價錢沒談攏?”
這倒不是,未來按照市價來,做貓膩的地方極。房主:“他們要兩個孽子一塊過去。”然後細細將祝明月的條件說出來。
老妻一聽就知道人家是誠心要買,只是把日子挪後。正因如此,怕日後糾紛才要求帶上兒子。如果時間不是三年而是十年,只怕連孫子都要帶上。
那塊地既不能用又不能賺來吃喝,砸手裡十來年。說來家資不菲,實際日用還不如尋常小戶家。不如先收點租子,三年後賣出去還能得一大筆錢財。
老妻:“這有什麼,無非讓兒子去一趟。家裡有我倆在,翻不了天去。”知道家裡未來有這一筆進賬在,兒子兒媳日後都會更有孝心點。
道理是這個道理,房主只是過不了這個檻。好不容易被老妻說通,把兩個兒子找來。
大兒子一聽喜不自勝,他是長子,日後家業大部分都是要落在他手裡頭的。
次子亦是心熱,不知自己日後能從這租金和賣房賣地的款項裡分得多份額。
房主:“我知道他們是住在坊裡的,卻不知住在哪裡?”
老妻拉住他,“天晚了,不如明天再去尋陳牙人從中說和。”
次日一早,房主帶著兩個兒子到牙行尋陳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