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人在長安,正準備造反》第65章 以牙還牙(4)(1)

作者:一燈闌珊·9個月前

孫無咎一字一句糾正,祝明月用左手書寫,寫完給段曉棠。

小叮噹段曉棠從褡褳裡掏出一盒印泥,問孫無咎,“左手右手,掌印還是指印?”

既然打算按照公法置,孫無咎知無不言,“右手,正文按掌印,末尾按拇指印。”

“啪,啪”兩聲印,一份合格的口供了。

孫無咎欣賞人生第一份經手的口供,“未曾想到祝娘子善左手書,不過如此可以便可安穩幾分。”

“遊戲偶為之,”祝明月不領,“只是不想多添麻煩而已,如果公法無法給公道,我也不介意擊鼓以告,將它鬧大。”

孫無咎咂舌,“名節為重。”

害者不該屈辱,”祝明月有的是決心,“富貴與我如浮雲,名節亦如是。如果被人多看一塊都要以死證清白,那我早該萬死不辭。”

時人覺得西市跳舞的胡姬衫輕薄,可在現代無論男裳穿的比多了。你以為的名節和我以為的不一樣。

祝明月正道:“把龔三提上來。”另一個奴僕,跟了龔波三年。

或許跟著龔波久了,膽子更大心腸更,龔三什麼都不肯待。

孫無咎坐下記錄口供,,祝明月站起來,左手橫在腹間右手搭在上面,手腕輕輕轉翻著花手,顯得漫不經心。

“聽說過滴水之刑嗎,商紂王發明的刑罰,你可能不知道,那是古時最殘暴的君王,天底下的壞事做盡了。”

“把人的頭固定在椅子上,頭上是一個裝滿了水的木桶,木桶的下方有個小孔,剛好對著人的頭,於是水滴就一滴一滴的往下滴。人不能也不能睡,水把人的頭皮泡之後,頭皮漸漸落,最後出頭蓋骨。覺非常難,每日頭疼裂。但這還不是結束,水滴最終將滴穿人的頭蓋骨,直到最終死亡!”

祝明月充滿蠱的聲音在屋響起,不說跪著的龔三,就是其他人都覺得背後一陣風。

比起公堂上暴的杖刑鞭笞,滴水之刑太恐怖了。

或許是對“水滴頭穿”效果不強烈,龔三臉青白抖卻依然咬牙關。

祝明月決定上一個更直觀的,“還有一種刑罰名喚“刑”,在你的上劃上細小的傷口,傷口上塗滿蜂置於野外,蟲蟻順著腥味爬到上,過傷口咬食你的皮、筋骨、臟。猜猜是先流乾還是先被蟲蟻吞食完呢?”

葛寅忍不住吞嚥口水,發誓三個月絕不喝水。

看著龔三晃得越來越厲害的,祝明月湊近了說道:“我最欣賞骨頭,給你一個選擇,水刑還是刑?”

“我都不選,我都不選,”龔三緒瀕臨崩潰,“我說,我全說!”

“曾經有個子烈,一頭死了。不是我們殺的,是自己撞死的。公子本想把人扔到葬崗,正好遇上兵丁在那盤查,就運到城外十里龔家地裡埋了。”

祝明月撤下戲謔的面孔,正道:“時間、地點、那個人的特徵、還有埋葬的位置。”

已經開了口,剩下的掏出來就不難了。

等龔三待完,等待他的是同樣的迷藥帕子和祝明月左手抄的口供一份。

孫無咎幾度遲疑終於開口,“祝娘子,你從何得知這兩種刑罰?”哪個閨閣兒會接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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