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人在長安,正準備造反》第151章 收授女徒(3)(1)

作者:一燈闌珊·9個月前

孫氏兄妹作為外行第一次對林婉婉的醫或者說在長安醫學界的地位有了直觀的認識。

回春堂康樂堂都是長安知名的醫館,坐診大夫迫不及待將家中孩送到林婉婉門下學醫,可見對其的認可。

而同行的認可從來最難得。

孫無咎面不改,“學生產育如何?”

徒的麻煩之便在此,不婚嫁,有些事便要考慮在前頭。

林婉婉早有預案,“生前產後總共六個月產假,只給基礎薪資。”

在孫無咎看來,無論是強坐診十年還是產育期間只給基礎薪資,都是為了讓徒不因家庭負累放棄行醫,甚至是讓家人看在錢的份上讓們出來行醫。

文不加點,將這張含授藝用工的契約一書而就,遞給林婉婉,“你看看。”

林婉婉捧著紙張眉頭鎖,孫無憂好奇道:“林姐姐,怎麼了?”

將擬定的契紙擱置在一旁的案几上,“不允許學醫期間婚?”林婉婉雖不知道朱謝兩位大夫家孩子的年紀,也看不慣大吳普遍早婚的習俗。但這種明顯妨礙他人婚姻自由的條款是否太過霸道?

孫無咎坐回書案前氣定神閒,“你家鄉允許徒學藝期間婚?”

林婉婉深吸一口氣,“只要年紀到了,無論男皆可親生子。”甚至有些孩信奉畢業時已婚已育的份更容易找工作。

“你覺得你的徒弟學醫期間親,真的能一邊學習,一邊侍奉婆母照料家事哺育嬰孩。”孫無咎想得深些,“除非招贅,親都是去男方家居住,生活環境大變,還能專心醫道?”

孃家支援學醫,但婆家一定會嗎?就算明面上不反對,偶爾說兩句酸話,子敏,焉能不影響。

孫無咎敢這麼寫,無非天地君親師,師父的地位比肩父母,對徒弟不說生殺予奪,何時婚這樣的人生大事上說幾句並不過分。

林婉婉聽到“侍奉婆母”四個字已經頭皮發麻,腦補一千八百場大戲,遑論其他。全職主婦尚且不能遊刃有餘,何況學生。

“如果我的徒弟資質駑鈍,一直無法出師怎麼辦?拖來拖去拖老姑娘。”延畢的見多了。

孫無咎聽說過林婉婉家鄉晚婚的習俗,幸好還能考慮到長安世子花期有限,不能不顧。“這條限制的是徒弟及其家人,而主權在你。”徒弟何時出師,不是師父說了算麼。

林婉婉暫定的學制五年,但以中醫的量而言,一輩子都得學習。五年後甚至再多兩年,學生仍不能達標,如果差距不大看在面上,也可以小小放點水讓出師。

“這句話太生強勢,換個說法,出師後方可婚。”

十七歲前不能結婚和十七歲後才能結婚,都是一個意思,但後者是不是好聽多了。

孫無咎從善如流,重新改了。

林婉婉拿著最終定稿的契約,想著今日回去就得謄抄幾份,“多謝,改日我在春風得意樓擺桌席,無憂你可一定要去,最近新出了幾款甜品最適合孩子了。”

林婉婉現階段的“白嫖”並未引起孫無咎的反,孫無憂秉斂和開朗熱的人多相也有好,但前提是在自己監督之下。

畢竟林婉婉幾人某些時候是有些“反骨”在上的。

“春風得意樓便是你自家產業,以此為酬謝算哪門子誠意?”了,有些玩笑也可以開。

林婉婉抿著,歪著頭道:“你覺得以祝總的秉會允許白吃白喝,我從來是拿著真金白銀去的,連掛賬都不行。”

祝明月只是代管經營春風得意樓,還有另一個東白秀然。以白秀然的格,本不會在意這些小事,甚至會覺得朋友來消費收錢並不好。

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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