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人在長安,正準備造反》第370章 人頭錢數(1)

作者:一燈闌珊·9個月前

軍隊不同於其他地方,同袍之義深重,所有人不約而同選擇厚待“死人”一方。

將心比心,他們也希自己若不幸罹難,家人能夠得到優待。

莊旭::“初步兩個方案,一個是十年全餉每年一給。”這個方案簡單暴,只要計算好錢數,然後將錢給家裡作主的人即可。

“另一個方案按人頭給錢。”

尹金明:“人頭?”他們只有按人頭計功的,哪有按人頭給錢的。

“父、母、妻、子、每年固定有一筆錢領,父母到老死、妻子不改嫁、子養到十六歲,都有錢領。”這是段曉棠的堅持,兒子兒一個待遇。

老有所依,有所養便是如此。

三人都沒過過苦日子,對於民間家庭生活開支並不清楚。

明:“每個人頭軍士四百文,隊正四百五十文,旅帥五百文,多多,可以再商量。”

明隨隨便便吃一頓飯都要二百文,這點錢在他眼裡當然算的。

這二種方案對家庭人口眾多的更有利,它還有另一重好,家分大家小家,只要小家裡的人活著,就有錢。

旁的親戚看在錢的份上,也要穩當兩分。

尹金明:“敢問長史,這筆錢怎麼給?”

明:“世子護衛出面去送。”另一種形式的監督。

王府護衛前程遠大,沒必要貪這點買命錢。

哪怕尹金明小家人口不多,但能換王府護衛一年一次去家裡看看,震懾宵小,也夠了。

李開德:“弟妹算嗎?”

段曉棠:“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沒分家未滿十六歲的都算但折半,過後出生的不算。”

至於哪個“後”,不言而喻,軍士死後出生的不算。

在段曉棠的觀念裡,弟妹不算直系親屬,但照大吳現有況,兄長確有養弟妹的義務,旁邊就有一個現的例子。

李開德:“嗣子呢?”

段曉棠:“四子,什麼東西?”

莊旭沒想到段曉棠不知道嗣子,轉念一想,家鄉那般況,不把香火當回事,不知道有可原。

雖是小聲提醒,但屋子能有多大,所有人都聽得到,“過繼來承續香火的兒子。”

段曉棠沉片刻,“無兒無過繼嗣子,折半。”

劉耿文:“若無兒有呢?”

“可以過繼嗣子,但錢糧沒有。”段曉棠十分不理解有兒還要過繼兒子的想法,哪怕兒長大招贅,生下來也是自己親生的“香火”,比不知哪來的嗣子親近多了。

對段曉棠“重輕男”的想法,自然是群洶洶,各人均在表述,嗣子很重要,民間待遇與親子等同。以後沒人點香拜祭,到地下做孤魂野鬼也是要挨欺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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