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首都送外賣》第724章 承擔責任(1)

作者:瞎之大義·2個月前

之所以下手這麼重,最主要的原因是這哥們不僅穿著裝,還帶著裝鬼的面,哪怕是帶著面,黃傑下手也不能太重。

現在這個社會穿裝是人家的自由,戴著面也是人家的自由,哪怕就是嚇著黃傑了,黃傑也不能出手。

哪怕就是打個輕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戴著裝鬼的面,就是另一回事兒了,這是故意嚇人,特定時間、特定環境,被嚇的人有了應激反應,下手沒個輕重就是在法庭上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要不是重傷或是出了人命,大多況都算正當防衛,或是防衛過當。

畢竟在法律上是不承認有鬼存在的。這也是黃傑下手很重,但也不往要害招呼的原因。

馬上就清明節了,裝鬼真能出人命,類似的惡作劇千萬不能幹。

另外五個小夥黃傑也沒有放過,五人出來“拉架”,黃傑趁也是給暴揍了一頓,不過這次全是非要害部位青淤或是紅腫,連輕傷都夠不上。

為了確保這些人不跑,也為了固定證據,黃傑從兜裡掏出繩子全給捆了起來。

然後假裝抖著點著了煙,緩了很長時間,才恢復正常,在六人哀求不要報警中報了警,呼了救護車。

最終在快要超時的時候,過外賣平臺及時點選了送達,不過這六個人肯定是吃不到這些零食了。

鎮上派出所的人來得很快,現場瞭解況,並把裝鬼的哥們送上了救護車。

黃傑報警是想追究這六個小年輕刑事責任的,不過被派出所小民警給普及了法律知識。

若路人扮鬼嚇人的行為節輕微,未造嚴重後果,被打者也僅是輕微傷,扮鬼者和打人者可能面臨治安管理罰。

據治安管理罰法,可能會被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節較輕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要是扮鬼嚇人行為引發他人恐慌,造一定社會影響,且被打者構輕傷及以上,打人者則涉嫌故意傷害罪。

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嚴重殘疾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被打者若有過錯,比如對扮鬼行為反應過激先手等,可適當減輕打人者的責任。判決要綜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據案件實際況依法作出。

我泥馬,對方只是五日以下拘留或是五百元罰款,而這次黃傑不僅打斷對方小臂骨和肩胛骨,應該算是重傷害了,十有八九要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

這可讓黃傑覺相當氣憤。早知道這種況,黃傑就先上報送餐異常,再回頭把六人打殘算球,還給自己找這麼個大麻煩,那不是有病是什麼。

專業的事黃傑搞不太清楚,可是現在勝傑公司不僅有專職法務,還和大的律所有合作。

黃傑只一個電話,法務就帶著律師在一個小時趕到了派出所,稍後劉練和徐軍兩位總經理也到了現場。

律師到後黃傑才拿出證據,堅決稱自己當時應急了,就是害怕,完全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

在律師的涉下,黃傑暫時恢復了自由,不過後續是協商還是起訴,就要看被打人的態度了。

香蕉個芭拉,這事就不能算完,協商肯定是不能協商的,不等裝鬼的人起訴,第二天一早黃傑委託的律師就把對方六人一起給起訴了。

在問天電池科技總經理徐軍的“攛掇”之下,首先就是把事兒往大里搞,黃傑把昨晚的影片往自己只有一兩條影片,確有幾萬個音賬號一發,在徐軍朋友的作下,馬上就有了幾萬的點選量。

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在闞瑤的安排下,青娛科技的矩陣賬號馬上開始全方位的進行轉載。

蜂外賣平臺率先表達了對騎手的支援,另外三大外賣平臺也馬上進行跟進,惠而不費的事兒,還能得到騎手的好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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