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載坖對於經濟一直是極為關注的,這點朱載坖父子都是如此,朱載坖認為大明不管是開海也罷,還是在南洋等地用兵也罷,除了增加朝廷的財政收,增強大明的國力之外,更加重要的就是使得百姓的生計得以提升,這點是朱載坖接下來要做的事。
在朱載坖之前的執政生涯之中,用兵和財政是主要的問題,經過二十多年的用兵,不誇張的說,大明附近的這些蠻夷,基本上已經算是被打服了,不管是北虜還是南倭,現在都沒法和大明詐刺了,至於財政的問題,現在大明的財政還是非常之健康的,所以朱載坖認為趁此機會,改善民生,正是時候。
但是朱載坖認為,這些事不應由朱載坖來做,朱載坖不需要這些功勞,朱載坖挾平定南倭北虜,開疆拓土之大功,已經在大明朝野和軍之中有崇高的威了,現在是樹立太子威的時候了,這些改善民生的事,朱載坖不必出面,由太子負責即可。
第一點就是加強大明的醫療水平,之前朱載坖已經將太醫院升格為翰林醫院,作為大明最高醫學機構和主管醫療的機構,這次在朱載坖的首肯之下,以翰林醫院牽頭,在京師開辦規模龐大的大明醫學院,遍徵大明杏林國手,醫學院就職,同時從各省直考選醫學生,分科教學,為大明培養醫學人才。
除此之外,實施醫生考核制度,翰林醫院在各省直首府和南北兩京都設立分支機構,負責領導各省直的醫療機構和醫生資格考核,必須經過翰林醫院的考核之後,才能夠執業,之前朱載坖已經在南北兩京和各省直首府設立醫院,為百姓服務,現在朱載坖準備大量培養醫生,同時在大明各府州都要建立醫院,為百姓提供醫療服務,同時由朝廷撥款補助,減輕百姓的負擔,防止出現瘟疫等況。
同時取法於前宋,加強各種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朱載坖命令翰林院整理前宋蔡京當國的所制定的一系列社會保障制度,朱載坖查閱之後批道:“朕觀前代之制,治尚忠厚,仁政洽天下,德澤被後世,莫過於宋,本朝國勢雖隆,所踵行者尚不及其什一,益宋人之難能可貴也。蔡京雖系惡,然不以人廢其政也,所行由裨於民生者,條陳上疏,擇機施行,是生民益於萬一,則朕不愧列聖也!”
朱載坖還將兩宋的兩份手詔特地圈出來,作為大明建設社會保障制度的依據,一份是崇寧四年的手詔:“京師本之地,王化之所先。 鰥寡孤獨貧而無告者,居養之法,施於四海而未及京師,殆失自近及遠之意,今雖有福田院,所養之數未廣,祁寒盛暑,窮而無告及疾病者或失其所,朕甚憫焉,可令開封府依外州法,居養鰥寡孤獨及置安濟坊。”
另外一份是政和元年的:“諸路置將理院,兵馬司差撥剩員三人,節級一名,一季一替,管勾本應幹事件,並委兵馬司提轄勾,巡按點檢所建將理院。 宜以病人輕重而異室之,以防漸染。 又作廚舍以為湯藥飲食。其安濟坊醫者,人給手歷,以書所治療痊失,歲終考會人數,以為殿最,仍立定賞罰條格。 其他司奉行不謹,致德澤不能下究,外路委提舉常平司,京畿委提點刑獄司,常切檢察。 外路仍兼許佗司分巡,皆得訴;都城仍許史臺糾劾。居養、安濟,仁政之大者,方冬初寒,宜務收恤。 諸州郡或弛廢,當職停替,開供申,並令開封府依此檢察。”
蔡京當時要建立的這一整套社會保障系,都是大明現在可以借鑑的,隨後皇太子上疏朱載坖,請求在戶部下設民政救濟總署,設居養、安濟、澤三司,在各省直以及府州縣設立相關衙門,建立居養、安濟、澤等部門,對於喪失勞能力和鰥寡孤獨無人供養以及孤兒等予以收養,雖非鰓 、寡、孤、獨,然而卻是瘡老疾廢,貧乏不能自存之人,仍然由安濟坊加以收養。建立起社會保障系。
這點得到了朱載坖的批同意,同時朱載坖還批示要這些寺院和道觀等都要參與進來,這些人整天我佛慈悲,這些事不應該是他們做的,尤其是這些寺院,他們擁有田產,有相應的經濟能力,必須要接收這些食無著的人員,同時對於這些僧人依照其救治人數的不同為標準,給予相應的獎懲,每存活若干人即給予剃度一名,若是死損若干人,則減剃度一名,將他們救治鰥寡孤獨和度牒聯絡起來,調他們的積極。
朱載坖的看法是很簡單,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你們反正天天都是慈悲為懷,現在就給你們慈悲的機會,同時民政救濟總署的經濟來源除了朝廷財政的直接撥款之外,還有從常平、備荒倉所調撥的糧食,后妃的捐贈和皇帝太子從承運庫撥給的錢糧,朱載坖應太子上疏,裁減宮廷用度,所節省的錢財全部撥付民政救濟總署。
除此之外,就是地方府也要發這些富戶豪商捐資,幫助朝廷救濟貧民,而對於這些收養的孤兒,不僅僅是要供給食,還要加以教育,送他們讀書學習,這些錢財都是有皇室撥付的,嬰更是要加以收養,嚴溺嬰等事,發現此事以殺人論,絕不寬貸。
這些收養的嬰,地方府要嚴格管理,由尼姑或者是道加以養、教育,敢有欺侮者,照大明律加三等,吏有欺侮者,論死。在長大人之後,由皇室出給嫁妝,配與軍士卒為妻,同時也要開始推廣學,大明一些有資財的家庭對於子的教育也是很的,還有先生,朱載坖認為子也要讀書明理才行,至於相關的政策,由太子和皇后、太子妃等人商量好之後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