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也看著在草地上奔跑的麵條,悠悠地道:“我知道你現在很煩,也很捨不得,但是他們畢竟不是你的親生孩子,如果他們是孤兒,那你也就收養了,但畢竟是有親生父母。”
“媽,你也覺得我應該讓他們把麵條給帶走嗎?”
“第一點他們不肯放手,所以在有親生父母的況下,你是沒有辦法辦理收養手續的。第二點,他們畢竟不是你親生的,留在邊以後還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樣的事。”
連我媽都這樣說,那是否我是太過執著?
“媽,你不知道麵條的親生父親是個什麼樣的人,他是個賭,完全沒有責任心,他當時就是為了錢才把孩子賣給顧言之。”
“筱棠啊,你現在也養母都不算,你有什麼資格管他們以後的事?”
是啊,我看著我媽忽然洩了氣。
我有什麼資格呢?
我連收養手續都沒有,剛才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董律師的師傅還給我打電話,他說他昨天晚上急開了個會研究麵條的事,也覺得我的勝算不大。
最後他問了我一句:“傅總,您真的考慮好了你一定要留下那個不是你的孩子嗎?後患無窮啊。”
所有人都這麼說,我忽然迷茫了。
我在花園裡面陪他們玩了好一會兒,看著麵條那張酷似張有財的臉,我不知道以後他真的回到他們邊之後,他會變什麼樣。
他們能給他現在如此好的照顧和教育嗎?
不過,也許這不是我考慮的事。
我想打給小泗問問他的意見,剛要撥號碼,的電話打進來了。
我還沒開口呢,慌慌張張地問我:“賀雲開跟你聯絡過嗎?不用說了,他也不可能跟你聯絡的。”
“發生了什麼事?”
“我昨天拿離婚協議書給他籤,他說讓我放在書房裡。然後他一整晚都在書房裡面出來,今天早上我去書房找他,他不在。”
“打電話他也不接?”我看了看時間,現在剛剛11點:“你別擔心,他這麼大人了,而且剛剛失聯幾個小時,又是大白天的。”
“你說他不會想不開吧?”
“那就找吧,我們分頭去找,賀雲開平時喜歡去什麼地方?”
“他就三點一線,公司,家,還有他父母家,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好,那我們分開找,什麼科技館,海洋館的,只要你覺得有可能你就去找一下。”
我覺得賀雲開應該不會做傻事,不過什麼事都不好說,如果賀雲開真的怎麼了,那小泗就算和他分開了,也會疚一輩子。
兩個互相喜歡的人在一起非常難,可是和不喜歡的人分開也是難的。
也許,人生就是這麼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