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扶貧三年,這是大秦?》第402章 法家,皇權至上,不是皇帝至上!(1)

作者:毛神大大·5個月前

“呵呵……”

李斯聽了,短短一笑。

李斯的意思是,陛下自然有陛下的想法,但是,卻因為不能迎合百的想法,因此,才要猶豫。

所以,壞就壞在你們這幫權貴手裡!

可馮去疾卻完全不這麼認同,他堅持,他和他後的權貴百,那也是朝廷很重要的組部分,因此,他們的意見,是為了朝廷,那當然也算是為了陛下。

雖然,這是利益的糾葛,但是,權貴也是朝廷利益的一部分。

只不過,在李斯這樣的法家人這裡,皇帝的利益,遠大於一切。百權貴,為此,利益哪怕再損,都得承

這其實是法家的核心論,專權要至上,要無限至上!

吐一口唾沫,那就得是一口釘子,誰來都不好使!

唯有絕對的專權,才能才生絕對的指揮和調配,才能讓一個整的力量,發揮到極致!

這一點,在華夏的古代,發揮了極其巨大的作用。

沒有這個核心論,華夏本不可能完什麼大一統,更不會在後世兩千年維護大一統的格局。

那可就真的像西歐那樣,遍地封建領主,一盤散沙了,那才是真封而群建。

我們這個,其實大一統王朝。

當然,很多人都說法家的唯皇帝至上,君王至上,其實這是錯的。

事實上,法家是唯皇權至上,不是皇帝至上。

皇帝,只不過是執行皇權的那個人而已,重要的是皇權的地位和影響。

至於皇帝本人,也應該是皇權的工

他講究的是絕對的指揮和服從,從而產生巨大的統籌影響,而皇帝只不過是一個最特殊的工,是執行人,但,也得按照規則,嚴謹的當執行工的工

只不過,法家是法家,法家人是法家人,皇權是皇權,皇帝是皇帝。

沒有法家人能完全發揮法家全力的,而皇帝也是有強有弱,不可能一不變的。

甚至,皇帝本也是法家人,那就變得更有意思了。

秦始皇嬴政,在接法家人和理論的同時,其實也可以說是一個差不多的法家人

因此,他才能凌駕於李斯這些法家人之上。

“李相且放心,百是大秦的百,也是朝廷的百,更是陛下的百。”

馮去疾看著李斯說道,“分封制如真的利於大秦,焉能前怕狼後怕虎,如此,那是真的實行不得了……李相但說無妨,不管如何,你我,都可以商議。”

“呵呵,也好。”

李斯聽了說道,“如大秦實心分封制,是要替朝廷分憂,自然是要替陛下分憂。既然馮相也說陛下所想乃是萬世流傳,長治久安,這傳,這安,以我之見,諸侯,不可太強,更,不可太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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