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淡淡地笑了笑。
答案也只有他自己清楚。
因為他了死者,清楚地看到了整個的案發過程。
在確定了辛就是兇手的況下,那麼事就只有兩種可能了。
一是,萬有才配合辛做了偽證,但這樣對於辛而言風險太大。
二是,辛利用萬有才,採用了“蒙太奇”的概念混淆了萬有才的想法,利用特定的環境偽造相應的時間,然後過不斷的洗腦傳輸給周圍人自己想要灌輸的思維想法,逆轉前後的時間,形完整句號的證據鏈。
過萬有才的口供也能約發現,辛在反覆地強調18號晚上喝酒的事,這就是一個很典型的時間植的特徵。
在假設萬有才沒有作偽證的況下,很容易就推斷出辛和萬有才喝酒的那天有可能並不是案發當日。
要麼是前一天,要麼是後一天。
林二更傾向於前一天。
利用酒麻醉神經,喝到後半夜,凌晨打車送走萬有才。
而凌晨的當日與案發當日為同一天,就可以利用這個特點混淆日期。
另外,辛之所以要打車送萬有才回家,一方面是為了給自己留下證據,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不讓萬有才的手機上留下打車記錄。
整個過程,辛可以說安排得的相當的縝,確實堪稱完。
只可惜,遇上了林二。
林二採用的是鎖定兇手逆推過程的方式,稍微一腦筋,辛的所有安排都將無所遁形。
不過,這話顯然是不能講的。
於是,林二隻能簡單地解釋說道:
“首先,我和吳雙過調查基本上排除了尹秀雲殺人的可能。”
“接著,我又排除了鄭國富殺人的可能(因為水下呼吸是19號收到的)。”
“那麼剩下的最大的嫌疑人就是辛了!”
“我假設如果辛就是兇手的話,那麼事大致的方向就有兩種可能:一是萬有才做偽證……”
吳雙和羅凱聽得很認真,那小表都還一愣一愣的。
當聽完林二的分析之後,羅凱就有一種要拍大懊惱不已的覺:“我當時怎麼就沒想到呢?”
他們習慣地據掌握的線索進行判斷,思維被眼前的證所迷了,基本上下意識地就認為辛18號就是在喝酒沒有作案的時間,所以也就不會往這方面想。
當知道了答案之後,回頭去看這個案子,說起來其實也簡單。
羅凱面怪異笑容,心中充滿了無奈地離開了。
吳雙愁眉苦臉地說道:“我覺得我好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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