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當血包,七歲妖童考狀元》第162章 陳府(2)

作者:弄潮·8個月前

兩人看了一眼頓時臉大變。

這上面寫著徵集十年前阮家案的線索,只要真實有效,一條就獎勵10兩銀子。

陳漸安子有些發抖。

公開徵集線索,這是要置他們於死地!

陳漸鴻見他這個樣子,安道:“不用擔心,當年的事做得很乾淨,不會留下什麼把柄。”

陳漸安搖了搖頭,“線索沒有了,但人還在。”

陳漸鴻一愣,隨後臉有些凝重,“你是說當初的縣令?”

陳漸安深吸口氣“找到他!”

......

陳家能想到的事,李鈺這邊自然也能想到。

十年前的縣令早已告老還鄉,要找到他頗為不易。

不過李鈺去找了楊遠,請求幫忙,楊遠滿口答應。

不僅要找縣令,還要找當初的典史等和阮家案有關的人。

對於找人,李鈺不用心,方清表示發蘇家的人脈然後配合府衙一起去找。

李鈺還需要將話本和小故事寫好就行了。

不過他寫的那些小故事,都是用耳東來代替陳字,看報的百姓都沒有反應過來。

反倒是府學計程車子們回過味了。

起因是川縣計程車子看了報紙上的一則小故事後,覺得似曾相似。

故事寫的是,一位木子計程車子參加縣試,但和他聯保的人卻攜帶小抄,導致要被連坐。

但木子的夫子是舉人,用自革功名的方式讓木子沒有到牽連。

最後木子過縣試,不過是最後一名,而那著耳東的考生是第一名。

看到這小故事,川縣計程車子只是琢磨了一下,便醒悟過來了。

木子是李,耳東是陳。

這不就是幾年前川縣試的事嗎?

這小故事寫的是李鈺和陳子明啊!

不僅如此,還將陳家如何收買考生的事也寫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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