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裡存放的是他認為最有實力衝擊前幾名、甚至解元的試卷。
......
李鈺並不知道他的試卷讓閱卷的考們興。
此時的他正在準備第二場考試品。
第二場的考試在八月十二日,他初十考完的第一場,有一天的休息時間。
這一天,李鈺沒有看書,而是放空腦袋。
雖然臨陣磨槍,不快也。
但對於李鈺來說用不著,知識已經在腦海中,不用臨時抱佛腳。
倒不如好好休息,養足神。
又是子時剛過,眾士子便陸陸續續從客棧出發。
再次匯聚人向著貢院而去。
和之前一樣的流程,搜檢後場,然後去了第一場考試的號舍,等待開考。
鄉試第二場考三道題。
1、論一篇“論誠信為治國之本”
2、判語五道。
3、詔、誥、表、科一道。
與第一場考察對儒家經典的理解不同,第二場的考試題目更實用。
論一道,是以儒家思想、歷史典故或政務理念為主題。
要求考生撰寫議論文,考察其邏輯思辨與理論分析能力。
判五道,就是判五件案子。
題目多為模擬現實中的行政或司法場景,要求考生據大景朝的法律寫出裁決意見。
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識、政務判斷與公文規範能力。
這些案件包羅永珍,千奇百怪,很多案件甚至超出想象。
這也是第二場考試的重中之重。
如果連案件都判不好,以後真要當,也是個糊塗。
至於第3題,考生需從“詔”“誥”“表”“”四類文中任選一種作答。
這是對方應用文寫作能力的考察。
放在現代來說,就是考察你的公文寫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