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6章
常金繼續講。
“對,這還重要。那我坐火車到了那個地方,按照那個寫信的人教的,進村啥話也不能問,就是假裝要飯的,在那邊溜達,轉悠。轉到第三天,我找到了信裡說的那戶人家,還趁著要飯,仔細地觀察這家的小孩。
哎喲,向同志啊,你知道嗎,小孩子變化是很快的呀,才幾個月不見,小孩的臉已經變了,跟我印象裡不大一樣,臉瘦了很多,下尖了,眼角耷拉著,沒有以前神,但是耳朵後面的痣一模一樣!我覺得是我兒子!
但是向同志我實話跟我說,當時我也不敢隨便搶孩子回來,那個村離大馬路好遠的,靠跑是不能一下子跑出去的,我怕我這麼小個子,被村裡的人圍住打死,我就努力憋著,才沒馬上去搶孩子。
這時候我記起你說的,找孩子也有方式方法,不能來,只要發現孩子,就得找警察幫忙,還不能找小警察,要找大警察,我很聽話的,你的防拐騙的書我看得很認真的。
我就去找了,找離村子很遠的,市裡邊的警察。這一點,我又要謝謝你,要不是你提點,我是沒有這個腦子想到這麼多注意點的,哎,向同志,啥時候你給我磕個頭?”
向清歡:“......!”
正讓人出戲!
聽得那麼認真,想從中吸取如何儘快找到被拐孩子的華,他卻給來這麼一句。
向清歡板起臉,嚴肅地說:
“老常啊,你能不能繼續講,我要聽你好好說,認真說,講究細節地說,因為你是我所知道的,被拐走孩子的家庭裡面,第一個把孩子找回來的,很多沒找到孩子的家庭,肯定是需要你的功案例做參考的,這很重要。”
“對不起,是我不夠嚴肅,我好好說。”
常金態度立馬端正,不敢笑了,手還放在膝蓋上,超級聽話:
“我走了十個小時,找到了當地市局的警察,他們願意幫我去找孩子。但是,他們一開始說,他們也只敢地去找,因為擔心打草驚蛇,那些人把孩子藏起來。我覺得有道理,就跟著他們開會,商量怎麼把孩子帶回市裡。
後來就有人提出疑問,萬一這孩子不是我的孩子呢?那怎麼辦?我說我確定這是我孩子,耳朵後面的痣一模一樣,人家說這個特徵不算啥,萬一別人家孩子耳朵背後也長著痣呢?
那我急了,我說你要怎樣認定這個孩子是我兒子呢?那個警察說,得驗。我說沒問題,但是驗就一定準嗎,人家說至增加了機率。
行吧,那就驗,我同意驗。可那個買了孩子的人家會願意把孩子給我帶到市裡醫院驗嗎?不可能吧?再說了,型就那幾種,這機率也有點......那啥,對吧?
旁的警察就提議說,為了謹慎起見,讓那家人也一起驗,要是大家都相像,那再說,要是不像,至證明孩子不是那戶人家的!”
向清歡認真聽著,手跟著常金一起握,雖然知道最後孩子帶回來了,但這時候聽得也在著急:“後來呢,那戶人家願意驗了嗎?”
常金搖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