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小閑王》第1905章 民不與官斗(2)

作者:悟途·19天前

“呵呵,不錯,就要這麼幹,既然他們己經認罪,我們就把我們自己調查的結果發出去。

最後附上此案的審理程序。

記住不要誇大其詞,也不要胡編造,我們就實事求是的報道。

本王就不信他李治敢在風口浪尖上,還敢徇私枉法。哈哈。”

李慎哈哈一笑,這就是的力量,這就是輿論的力量。

李治跟柳家不想鬧掰,他肯定會跟柳家說這都是李慎的計,自己也沒有辦法。

想要把自己摘出來,可是李慎當然不能如他所願。

李慎就是要把李治樹立大公無私的典範,讓民間對李治的好評如

這樣不但可以達到李慎對付柳家的目的,還能夠讓李治心裡膨脹一下。

“王爺,這樣一來,會不會讓民間對朝廷失,這一次犯罪的員就有十二人。

這還不包括牽扯出來的其他吏。

這會讓朝廷名聲損,陛下那裡是不是要詢問一下?”

王玄策有些擔憂,這麼多的朝廷員知法犯法,會不會讓百姓對朝廷失

“不會,這才能夠證明朝廷想要肅清吏治的決心,你在報紙上要把這一點呈現出來。

大肆宣揚陛下的英明神武,太子殿下的勤政民,並且鼓勵百姓勇於檢舉揭發。”

李慎搖頭說道。只要馬屁拍的好,好一樣不會

“王爺的意思是讓民告?”聽到李慎的話,王玄策眉頭鎖。

“怎麼了?”李慎反問。

“王爺,臣並不是反對,只不過自古以來民不與鬥。

民告最後吃虧的還是百姓,還會有人因此丟了命,所以一首以來很有民告的事

王爺如此鼓勵,恐怕.....不太好。”

雖然王玄策也是,但他還是站在百姓一邊,畢竟紀王府對百姓還是很不錯的。

民告本來就己經是以下犯上。

大唐律法嚴苛,告狀也是有嚴格要求,必須經過縣、郡、州、都督府、最後才能夠來到長安城。

越級上告就算是“越訴”,屬於犯罪行為,按規定笞刑西十。

所以一般況下民告都是先打西十笞刑。

王玄策讀律法當然知道這一點,對紀王說的鼓勵百姓高持有保留意見。

他覺得這樣會害了百姓。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