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當了三年聖孫,稱帝六十載》第1271章 妖書案 10(2)

作者:光頭李三·5個月前

田義聽得心頭慨。

天子這心思,真是深如海,明如鏡。

既看到太子的不足,又看到太子的潛力……

既敲打,又包容……

既教誨,又期……

“陛下用心良苦。”他由衷道。

朱翊鈞擺擺手,走回案後坐下……

妖書案的置結果,在第三日正式公佈。

順天府的衙役在棋盤街、崇文門、正門等各告示,白紙黑字寫著:漁散人吳文著書誹謗,流放倭地;書坊主事劉全等三人同罪流放。

告示末尾還特意加了一句——“陛下仁德,特免死罪”。

訊息傳出,朝堂上的反應卻比預想的要複雜……

實際上,朝堂上的員,對這種事有些後知後覺了。

在萬曆四十三年的最後一次朝會上,孫承宗作為閣首輔第一次做全面政府總結報告。

天子對其勉勵數句,而後臨近年關,正想著退朝之時,最先跳出來的是都察院的幾個史,談論的還是妖書案。

而後因為這件事,最後的一次朝會竟然有了些許多年未曾出現的火藥氣。

“陛下!此事豈能如此輕縱!玄宗事一書,誹謗君父,影朝政,搖國本!按《大明律》,當梟首示眾,以儆效尤!今僅流放倭地,豈非縱容妖言?”

“陛下仁德,念其初犯,且確有才學,免死流放,正是彰顯我朝寬仁之治。若輒梟首,反顯得朝廷不能容人。”

“此非容人之事!此乃大逆之罪!若人人皆可著書誹謗而僅得流放,日後朝廷威嚴何在?國法威嚴何在?”

朝堂上頓時議論紛紛。

朱翊鈞坐在龍椅上,面平靜地看著下面的爭論。

他早知道會是這個局面。

們最擅長的事,就是在每一件事上找到爭論的理由。

嚴懲有嚴懲的道理,寬宥有寬宥的說法。

說到底,這不僅是律法之爭,更是朝堂上的話語權之爭——誰的主張被採納,誰就在天子面前多了幾分分量。

“夠了。”

朱翊鈞終於開口,聲音不高,卻讓整個大殿瞬間安靜下來。

“此事朕已決斷。”他掃視群臣,“漁散人雖有罪,但罪不至死。流放倭地,永不得返,已是重懲。至於國法威嚴……”

他頓了頓,緩緩道:“國法威嚴,不在於殺多人,而在於讓百姓知道,朝廷既有法度之嚴,也有仁德之寬。此事到此為止,不必再議。”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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