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292章 不要誤會,我沒想送領導進去(1)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許亞西現在的問題是,系統顯示他是已婚狀態,這種況下賣房子需要配偶同意才行。

這裡要著重強調一下,經常離婚的都知道,離婚時候房產分割是特別麻煩的問題。

相應的已婚狀態下的房屋過戶也會特別麻煩。

事實上,這方面各地標準不一,有的地方你要是去過戶,那必須要有婚姻證明,沒結婚是吧,開個未婚證明去。

法律上這玩意無婚姻登記證明。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莫名其妙的證明,很簡單,系統不通。

民政局和房管局系統不通,所以房管局那邊的資訊天知道什麼時候給的,就本無法確認你的婚姻狀況。

怎麼辦,為了避免麻煩只能讓你開證明。

不然給你過戶了,你的配偶來鬧事咋辦。

同樣的道理,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係統不通,所以才會有法院開的離婚證明。

民法典的規定是,可以證明是婚前財產的不需要配偶同意。

但這玩意在實踐中不好搞,視窗工作人員可能都是勞務派遣。

而證明房屋是婚前財產這個,在法院都是一個難題,你讓這些人怎麼判斷啊。

沒辦法,有的地方就一刀切了,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已婚狀態下反正你必須有配偶同意才能給過戶。

這樣就省事了。

最起碼不會出現說過戶後再來找麻煩的況,你好我好大家好。

而許亞西這個事要說的話也差不多,那什麼離婚證明書我們這裡沒有,那辦事的工作人員肯定不認。

系統顯示你是已婚狀態,所以你要麼把判決書拿出來,要麼把你老婆拉過來。

除此之外就不要想了,免談。

弄清楚了況,接下來就可以想想怎麼辦了。

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當事人許先生的目標是什麼。

畢竟找人麻煩這個目標太過於寬泛,而且說真的,這種事和普通的辦事員也沒太大關係,算是系統問題。

當天下午,酒店大廳,周雲見到了許亞西。

對方四十出頭的年紀,白白胖胖的,很典型的江東生意人形象。

“周律師,可算是見到您了。”見面後許亞西一臉興道。

周雲聞言笑道:“這個確實是讓您久等了,本來應該早點過來的。”

既然他給其他律師們承諾要兜底,那就必須兜底,而且要做的漂亮。

這邊的許亞西趕道:“沒事沒事,您這麼忙,能有時間過來就不錯了。”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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