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124章 索賠一百萬?(1)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說著話,工作人員在不斷打量對方。

常子依,也算是周雲的吧,現實中當然不可能有什麼,但在網上,只要看到有人說周雲的不好,就會開懟。

為什麼要,主要還是周雲的行事風格太對胃口了。

,現實中見了該不認識還是不認識……

周雲一臉自然道:“如果你說的是那個被捅了兩刀,是那個推打擊勞務黑中介,幫了近十萬人的周雲,那你說對了,我就是那個人。”

聽到這話,裡面的常子依愣住了。

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笑道:“周律師還真是快人快語。”

周雲呵呵一笑:“那當然,我說實話。”

常子依決定停止這個話題,果然偶像這種生還是在網上崇拜比較好、

周雲當然是故意這麼說的,人總得有點缺點,太完了看著就有點假。

大概審查了幾分鐘材料後,常子依抬頭道:“周律師,我看你這是說,這兩個人共同侵犯了你當事人的配偶權?”

“對,就是配偶權!”周雲很快說道。

“可是……可是我國的法律裡好像沒有配偶權這麼個權利吧?”

周雲聞言直接道:“現行法律裡確實沒有,但民法權利並不是說必須得有明確規定才行對吧。”

“反正你直接往上報吧,如果不理,那我希早點給我出不予理決定書,你說呢?”

“另外,這個案子我的當事人沒有調解的打算。”

在以前,可以說每一個去過法院的人都知道立案有多難。

最簡單的就是訴前調,就是不給立案,先把你的案子丟到訴前調解中心去,然後慢慢掛著吧。

有的地方還算講究,規定的三十天如果調解不給你立案,有的地方那就慢慢等,等半年的都有。

不過好在24年十二月份最高法出臺了新的規定,《關於嚴格依法規範民事案件立案與調解工作的意見》,25年一月一日開始實行。

這個意見的主要容就是,嚴格按照規定立案,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

立案之後,如果雙方有調解意願,那就進行訴中調解,這個調解時間不佔用審判期限。

和以前比起來的差別就是,以前是強制訴前調解的,然後在調解中拖延立案。

而現在,符合規定的案子必須立,立案之後再看是不是要調解。

當然,某種意義上最高法的這個意見也是打補丁的結果。

以前是不是立案登記制,當然是了,15年最高法出臺的相關意見,《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

裡面明確說了,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一律接收起訴狀,當場登記立案。

如果當場不能立案的,要在規定的期限,也就是七個工作日審查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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