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139章 連凈身出戶都不敢,你還好意思說愛她?(2)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法學界的部分觀點認為,法律如果沒有對金額進行規定,那隻要有依據,數額多那都是意思自治的結果,你不能說人家要的錢多點就有問題。

比如神損害賠償,各省規定那是法院要遵守的,但實際上在調解案例中,神損害賠償沒有上限,也就意味著其實可以獅子大開口。

但刑事實務中不一樣,因為索賠金額過大而被判敲詐勒索的案例可是有很多的。

爭議特別大,這就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立法才行。

而在此時的評論區裡,網友們都已經看的熱沸騰。

有人評價道:“該說不說,你們都覺得這劇刺激,我倒認為周律那段狗論深得我心。”

狗論”就是周雲那段“讓做人的快樂”,了之後就回不去了。

下面有人道:“是嗎?我是覺得周律師這思路太清晰了,這種想法我是肯定想不到。”

評論裡說什麼的都有,不過大部分人還是在那裡表示周律師牛

最關鍵的是,這個故事有始有終,居然還有最後面和那個出軌人的流和結果!

從聲音中就能聽得出來,那個大哥很爽,大家也聽得很舒服,尤其是知道那個人淨出戶後被揍。

做什麼狗啊,做人多爽呢!

這算是周雲都沒想到的一個況。

他費盡心思做的普法,網友們並沒有那麼興趣,相反,網友們對他提出的所謂“論狗如何變人”的思想特別興趣。

因為這個思想已經用在了例項中兩次,而且兩次的效果都特別好。

比如王大作家,用之前那是要死要活,因為朋友不搭理他就要跳河。

用了之後,你看看那效果,王大作家親手把自己的朋友送了進去,現在每天那一個瀟灑。

大家在評論區熱烈討論,然後總結出了主要觀點。

那就是,狗變人的核心就在於讓狗和被他那個件之間的份互換。

只要讓會到那種被覺,一切就會發生變化。

律所辦公室,周雲看著網上的評論有點哭笑不得,不過也無所謂了,你還能管得了人家網友喜歡什麼啊。

接下來就是安心等著劉嘉樂那兩人的判決了。

他們那邊一判,自己這邊就能領任務獎勵,這次又把人送進去了,其實他也不想的。

但是……系統說任務完的越好、靜越大那獎勵就越高的,所以真的不怪他周雲,都怪系統和社會。

今年這過完年時間還不長呢,要不就先定個小目標,送不超過一百人進去。

正想著呢,助理小段走了進來:“周主任,有個事和您說一下,江東政法那邊邀請您一週後去做個講座,您看可以嗎?”

周雲聞言道:“我最近沒什麼重要的事,沒問題,約時間去就行。”

小段點點頭,然後又道:“現在每天來所裡找您的客戶特別多,您這邊……”

便

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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