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154章 藍會長真的是大好人啊!(2)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但是有一點,他這人喜歡做案子,所以這次下去如果遇到合適的案子他就要接,而且做的時候可能會有一點靜大,需要咱們律協來保駕護航。”

很簡單的道理,以省律協的名義下去的,那遇到事了省律協就要擔起來,別到時候另一方給力了你就頂不住。

另一邊,江東省律協,今年五十五歲的藍宏博聞言頓時笑道:“沒問題莊會長,周律師隨便接,省律協肯定為他保駕護航。”

下去做個普法而已,能有什麼事啊,之前這個莊振銳都能罩得住,他堂堂省律協會長咋可能罩不住。

聽到這話老莊笑了笑,又道:

“然後畢竟是咱們省律協和高校一起組織的活嘛,如果當事人沒錢,咱們是不是可以一起弄個法律援助之類的……”

雖然周雲沒說這個,但他作為律所主任,肯定要為對方爭取利益。

這是一個很正常的行為。

司什麼最重要,錢最重要!

周雲平時很喜歡用“版權費”什麼的來和律師費互相抵消,這種做法其實是有問題的。

真要律協追究,他周雲早就被罰了。

這其實就是變相的免費,但……說真的,就現在這況,律協咋可能罰呢,就算律協要罰,司法局第一個不同意。

說白了,律協不允許律師免費接案子,主要是為了防止互相卷惡意競爭,站在律師的角度來說很正常。

給你定一個指導價,你不要低於這個價,這樣就算再怎麼樣也能給其他律師留碗飯吃,不至於搞出那種“律所巨頭”。

但站在其他人的角度,不是說市場化嗎,為什麼你們還要弄這個,其他行業都這麼捲了。

想想當初搞外賣的,搞網約車的那些個巨頭場時候是個什麼概念,各種補各種免費,先把客戶攥住,然後再拿

兩種想法你不能說誰對誰錯,而且在這樣的問題上爭論對錯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小孩子才爭對錯,大人只看利益。

而且律協這個組織本來也是時代產,它本質是一個行業組織,就像其他行業的那些什麼協會一樣。

但是因為歷史原因,它被授予了一些行政權利,所以可以自己制定行業部的一些規定,自己進行罰。

這樣就不同了,手裡有權,那說的話就響!

別說普通人了,很多律師都在吐槽,要知道,律師每年要給律協會員費的,大部分地方都是一千三每年,有部分地方是兩千。

律所也要,差不多是幾千塊。

這是強制的,只要你是律協會員就必須,但是,據規定,每一個律師必須是律協會員,所以就相當於每一個律師都必須會員費。

除此之外,還有每年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訓,那都是要收費的,而且必須要參加……

這個要求提出來,對面的藍宏博就開始皺眉了。

“莊會長,這個不太好吧,萬一周律師又和之前那樣,搞什麼大規模的起訴,那你說這……”

對此老莊笑道:“既然是法援,咱們按照法援標準來不就行了嘛,固定費用,不管周雲那邊接的案子多大,都固定一個費用,主要就是避免一些麻煩。”

聽到這話藍宏博明白了,眉頭舒展開來道:“那這樣的話也不是不行,我和政法大學那邊商量一下,應該沒問題。”

穿

便

西穿穿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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