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351章 一定要掌握主動權(1)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親子鑑定這個東西被很多人反對,這個理由那個理由,就是說對不尊重另一半。

但是咱們說人話其實這個東西很簡單,親子鑑定這東西,方其實是最有數的。

如果沒數,也就是自己不知道的話,那就說明……有點

就像是網上某個事,方說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這是他的孩子……

反正谷欣欣肯定不可能去做親子鑑定的,那對於來說風險太高了。

而現在,人進去了,這邊有點慌,所以必須得弄清楚。

如果真的要判,那得趕找接盤的,順便想辦法把錢弄過來。

蘇智峰是有錢的,只是做了財產隔離,那些錢在他父母手中。

所以必須得快。

振天律師事務所,周雲在把人送進去之後也不是說就啥也不幹,他依舊保持著對案件的追蹤,

因為這個詐騙很特殊,詐騙的不是現金而是債務,所以不能進行退贓。

正常來說要等判下來後,再拿著相應的判決書去申請再審,因為這筆債務是偽造的,所以不用還,房子依舊是趙老師的。

不過這些是其他律師會做的事,周雲做事喜歡走一步看三步,未雨綢繆。

因為錢這個東西轉出去就不好弄回來,房子也是如此。

就像是趙老師一樣,房子是不是的,是,但住不了不說,過戶也過不了。

理論上可以先把抵押貸款還了然後過戶再和蘇智峰起訴追回,但那是理論上,理論上能做的事實務中本做不了。

這裡的債務分兩筆,一筆是蘇智峰虛構的債務,另一筆則是真實存在的債務,也就是那筆抵押貸款。

錢是在蘇智峰手裡的,雖然之前起訴贏了,看起來只會執行蘇智峰,那是因為周雲現在是銀行的律師。

但之後周雲如果要不到錢那就不好說了,因為銀行有部考核,這不是說領導一句話就沒事。

到時候有很大的可能還會追加趙老師,除非放棄房子。

但房子肯定不能放棄,所以周雲必須得提前準備,不讓對方把錢轉移走,他要在這一個案子裡把兩個糾紛都解決了。

到時候趙老師拿到房子,銀行拿到錢,那大家就都開心了。

所以必須得提前準備。

有人會好奇,這種事你怎麼準備,我們之前就說過,一個案子如果要想提前有所準備,把握兩點,一個是人,一個是錢。

而其中,錢是最重要的,所有的民事糾紛,到最後都是錢的糾紛。

所以你只要把“錢”這個點把握住了,那就沒問題。

而錢是需要人來轉移的,所以必須得考慮到人。

就這個案子裡,首先要考慮一點,錢在誰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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