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448章 死腦子別亂想,不可能有刑事的!(2)

作者:左柚姜楠·8個月前

為什麼各省要做出這些不同的規定呢,那就和各省況有關了,比如本省公司比較多,那為了營商環境,肯定要……都明白吧。

法律是不會離經濟的,經濟才是一切的基礎。

施靜芙聽的人都傻了:“周律師,那這……我那個年終獎還能不能要回來啊?”

周雲笑道:“不好意思,我這人在直播的時候容易扯遠,你這個年終獎能不能要回來,得看況。”

“首先看第一點,離職的原因是什麼,實務中如果是勞者自己的原因導致勞合同被解除的,比如曠工等等,一般不會支援年終獎。”

“第二點就是,用人單位的這個規章制度是否經過民主程式,是否進行過公示,以及勞者是否已經明確知曉。”

“如果有了這些程式的話,那司就不太好打,因為這個時候法院很可能會判決支援用人單位,因為這算是自主經營權的一部分。”

“第三點,你這一年的績效考核是什麼樣的,如果績效考核存在問題的話,拿不到年終獎也正常。”

“第四點,有的公司沒有那種明確的規章制度,以勞合同容來作為規章制度,如果是這種況那可以這麼主張,就是說對方的合同是格式合同,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者的權利,依法應屬無效。”

“那麼現在,你這個案子首先我們得確認你不是曠工,這方面你有什麼證據嗎?就是你被調崗後依舊去原地點上班的證據。”

這個是很重要的,日常中有部分人的勞糾紛就是因為這個敗訴的。

公司的領導故意在那裡激怒他,然後把他的辦公桌什麼的都讓其他人佔了,打卡機上的資訊刪除,以及釘釘上面的資訊刪除。

也就是說用盡一切手段讓你沒辦法上班,但這個時候你必須去上班,你要是不去,那就坐實了曠工。

而且你不但要去,你還得留下證據。

比如對著打卡機拍個影片,表示你沒辦法打卡,或者拍一拍你在辦公室的影片等等,就是證明你到底來上班了。

下班的時候也拍個影片,把時間附帶上,這都是屬於日常中應該掌握的東西,沒有這些證據,打司都不好打。

施靜芙很快道:“這方面我確實沒有證據,不過我當時真的每天都去了,只是沒有拍影片照片什麼的……”

聽到這裡周雲頓時道:“那你這就不好辦了,不過既然去了的話那可以再想辦法。”

“然後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否經過民主程式這個你肯定不太清楚,也不要,這得由對方來舉證。”

“那麼接下來就是你的績效考核了,這個也沒有問題吧?”

就這樣,兩人在那裡不斷流,周雲可以說把這個案子掰開碎的來說,孫佳寧在旁邊也覺自己學到了很多。

用了大概四十分鐘的時間,周雲把大概況瞭解清楚了。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案子不大,但是案比較複雜,所以你之前找的律師肯定不是不接案子,而是……告訴你風險比較高,而且開的價比較高,對吧?”

律師嘛,咋可能不接案子呢,就算那案子上面沾著屎,該接還是得接。

案子難不難無所謂啊,輸了也沒事,和律師也沒有半錢關係。

能讓律師不接案子的一般況就是錢不夠。

我們總說小案子,但小案子不代表簡單案子,對於律師來說同樣得付出不力,所以收費就不會便宜。

但是對於維權的人來說,這案子這麼小,你還收這麼多錢,那還怎麼維權,這一來二去就沒辦法了。

西

西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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