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才律師:勸人自首還被送錦旗?》第756章 周云:那就兩頭堵吧(2)

作者:左柚姜楠·2個月前

當然,張建賓並不知道,就在他這樣每天努力的時候,另一邊周雲已經把相應的材料都準備好了。

他準備從那個殷方開始進行實名舉報。

很多工作都需要做到前面的,比如說這個案子,不管他吳永峰給不給錢,周雲到最後都會把他送進去。

畢竟系統才是他真的爹,系統爸爸的任務必須得上心。

但是在送進去之前,讓吳永富先出點,那也是很有必要的。

畢竟說實話,如果後面判決下來,吳永富也不可能給村民這麼多錢。

但是這裡就有一個問題,他這邊收了錢,和吳永富那邊談好,那吳永富還怎麼進去坐牢呢?

倒不是說他周雲這麼講原則,而是他必須得有信譽,只有你這邊有信譽,後面遇到事了,才可以和其他人來談。

哪怕這個信譽只是裝出來的,那也必須得有。

所以周雲就準備從其他方面來手,我可以答應,我不從非法採礦罪來找你麻煩,但並不代表說其他人不能從非法採礦罪找你麻煩。

什麼人呢,那就是紀檢監察部門。

周雲舉報殷方林的理由有很多,核心就是殷方林在任這麼多年,一直都沒有發現煤礦這邊的問題。

那究竟是沒有發現呢,還是故意沒有發現?這個就需要進行一個調查了。

這裡稍微注意一下,在責任追究的問題上,一個事如果沒有造嚴重後果,那頂多是個監管失責。

就比如在這個案子上,假如說發達煤礦雖然這麼多年一直存在環境汙染問題,但因為他們同樣採取了一些保護措施,所以汙染很輕微。

那麼在這樣的況下,周雲拿著相關證據去舉報殷方林,後果大概也就是說殷方林監管失責。

但是,現在已經發生了這麼嚴重的環境汙染問題。整個地下水都被汙染了,周雲拿著這些證據去實名舉報殷方林,那殷方林就不單單是監管失責這麼簡單了。

這個很容易就能理解,後果是否嚴重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這麼舉報之後就要調查殷方林和發達煤礦之間是否存在著利益輸送關係。

畢竟當地的況已經很嚴重了,這麼長時間,你說你一點都沒發現,你覺得誰會信呢?

然後,周雲同樣會舉報自然資源管理局那邊的人,比如自然資源管理局那位領導吳奇。

這個人同樣也是任職有幾年了,對於當地的況,他也絕對不能說他不知道。

周雲會選擇把兩份舉報材料同時間遞紀檢部門。

然後在兩份舉報材料中間,他會把發達煤礦非法採礦以及造嚴重後果這些材料都給附上去。

這裡他的行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就算是他吳永富也不能說什麼,畢竟這些都算是舉報材料。

至於說紀檢監察部門查到這裡面存在著犯罪事實,那也和他周某人沒關係。

然後便是紀檢監察部門將相關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這個時候難道公安機關還能和紀檢部門說,哎呀,這個案子他們已經私了了,所以我們這邊就不調查了?

調

西

便

調調便

調11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