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歸來我靠祖傳編藝發家了》第三十九章 討論與抉擇(1)

作者:童雁·8個月前

關於合作期柳青斟酌一番才下定決心寫上,籤一年,一年後據合作況拾文創可以優先續約。

寫完之後,柳青按照合同格式再次補充修訂了一下,又讓張磊幫忙複核檢查,確定沒有問題,點擊發送到程諾的郵箱。

協議發出之後一直沒有回應,直到第二天下午,柳青手機螢幕上跳出了程諾的來電顯示。

“柳青,你的建議我仔細看了。”

程諾的聲音過聽筒傳來,一如既往的沉穩溫和,聽不出毫慍怒,

“首先,我必須說,非常專業,也很有遠見。清晰的權責邊界確實是長期合作的基礎。”

柳青稍稍鬆了口氣:“謝謝程總理解,我們只是希合作能更健康持久。”

“當然,我完全同意。”程諾話鋒微轉,語氣依舊誠懇,

“不過,有幾個點,從我這邊市場和投的角度看,確實有些為難,想和你再探討一下。”

接著程諾條理清晰地闡述了他的立場。

首先拾文創和清河柳編的標識同等重要,所以才要求並列,市場規律也是這樣的。

因為拾文創公司需要向渠道和消費者明確傳遞是誰在背後運營和推廣這個系列。

“logo標識關係到拾文創公司前期巨大的市場投能否有效轉化為品牌資產。”

“所以這點我們不能讓步。基於以上兩點,承系列的衍生品開發權,原則上也應歸合作範圍,這樣才能形品牌合力。”

程諾接著又駁回了合作期限短的要求,但是也稍微做出了讓步。

他很直白地說,五年獨家期的合作期限,是基於投資回報週期的考量。

程諾說:“柳青,專案合作不是批發市場買服,開口就砍價三分之二。”

“品牌培育需要週期,市場推廣投很大,一年時間,可能剛剛見效就結束了,這對我們來說風險太大。至四年,這是我們團隊的底線。”

“程先生,”柳青儘量讓聲音保持平穩,“我理解您的顧慮。但工坊需要時間長,也需要驗證合作模式是否真的彼此適合。”

“一年是我們對自負責,也是對您負責。如果合作愉快,續約是水到渠的事。”

雙方都是從自己的立場考慮,毫不讓,電話兩頭陷沉默。

良久,程諾輕輕笑了一聲,那笑聲裡帶著一欣賞:

“柳青,你真是個優秀的談判對手,更是一個清醒的守護者。”

他頓了頓,似乎在下決心:“這樣吧,我們各退一步。”

“獨家合作期,我們籤四年。但設定一個對賭條款:

如果合作前兩年,承系列的年銷售額達到我們共同認可的一個目標,那麼從第三年起,工坊就自獲得開發其他非承系列高階產品的權利,只需提前告知我方即可。”

“品牌Logo標識,大小可以按你要求的,但我堅持位置必須鄰,且拾文創在前。這是我對董事會必須堅持的底線。”

“至於衍生品,凡基於現有承產品開發的,歸屬合作範圍;工坊完全獨立開發的新品類,不在此列。”

: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