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第440章 二婚家庭里的炮灰女兒(3)(1)

作者:淡水流雲2025·8個月前

炳強和楊蘭以前都有正式工作,炳強在鎮上的農資站上班,楊蘭在鎮糧所,夫妻倆只生了一個兒,取名懷玉,一家三口日子過得相當不錯。

懷玉學習績不算好,只考上了技校,畢業之後,炳強和楊蘭託關係找門路,給安排到鎮供電所上班,也算是端上了鐵飯碗。

工作了沒幾年,懷玉看上了章炎,那時候的章炎只是鎮供銷社的一個臨時工,家裡只有一個寡母,還是個不好的,炳強和楊蘭本來不太認可這門親事,但是架不住懷玉堅持,只好妥協。

婚後不到一年,懷玉懷孕,過了280天,生下了章元初,同時也丟掉了自己的命。

章炎的母親說自己不好,照顧不了孫,章炎說自己一個大老爺們,不會照看小孩,把孩子扔給了炳強和楊蘭。

而且,章炎拒絕給孩子上戶口。那時候還在搞計劃生育,他擔心這個孩子會影響他後續再生,也擔心這個孩子會影響他再娶。

原主的戶口是落在姥姥姥爺的戶口本上的,章元初這個名字也是姥爺給取的。

為什麼姓章?那當然是因為小鎮的環境使然。

小鎮,本質上就是農村,思想保守又落後。農村孩子如果不跟父親姓,是會被人歧視的,會被人惡意揣測:

【是不是孩子的母親做了什麼不檢點的事,是不是未婚先孕?所以孩子沒法隨父親姓?】

【是不是孩子的母親做了什麼不檢點的事,婚出軌?導致孩子父親不認這個孩子?】

雖然大家都知道懷玉嫁了人,知道是婚生下了孩子,但是世人是不管真相的,他們只會隨意猜測,執著於追問一個問題:既然是婚生的,那為什麼孩子的爹不讓隨父姓?

在農村,讓孩子隨父姓不是理所當然,在有的時候甚至是一種“恩惠”。如果一個孩子不隨父姓,大家就預設是不被允許隨父姓,那一定是母親犯錯了。或者父親看不上母親,也看不上生的孩子。

說起來都是【爹不認】。

,在家所生活的這個小鎮上,大家都很把“認祖歸宗”當回事。

為了孩子不歧視,炳強和楊蘭只能讓姓章。

章炎沒有反對這個,那就表明他還不是太畜生,多還有點人味。這可能也是後來炳強臨終託孤的原因,他覺得章炎勉強還算個人。要是早知道他這麼畜生,他寧肯什麼都不說,反正再有一年孩子就年了,怎麼不能對付過去呢?

章元初在小鎮讀完了小學和初中,即便隨父姓,但是爹從來不出現、只能跟姥姥姥爺一起生活的現狀還是讓會時不時為一些人的談資。

好在原主懂事,知道姥姥姥爺養不易,對父親也沒有什麼奢和幻想,做到了“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以優異的績考上了縣一中。那是縣裡最好的高中。

已經退休的炳強和楊蘭就在縣裡買了個小房子,跟過來陪讀了。

章炎在懷玉去世之後沒多久就離開了小鎮。他本來就是個臨時工,趕上供銷社裁員,直接就把他裁了。這傢伙到外地打工,認識了李蔓,倆人王八看綠豆,對上眼了,很快就結了婚,然後生下了章君玥,後來攢了點錢,兩口子就不再打工了,回到老家縣城安頓下來,開了個小超市,也把日子過起來了。

李蔓知道章炎不是頭婚,但是不在乎。願意嫁給他,前提就是,他不能管前妻生的兒。

章炎本來就沒管過,被妻子這麼要求,就更不管了。

裡,雖然章元初和姥姥姥爺都來了縣城,但他們和章炎一家沒有任何集。縣城不大,偶爾他們能上,但也都形同陌路。

況就是這麼個況,元初已經捋清楚了。

現在的15歲,上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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