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日走紅》第七百四十三章 新的市場(2)(1)

作者:宋不留春·8個月前

文娛周邊、文創等相關產業,在國,如今只屬於一個比較小的圈子。

小眾文化。

類似於“追星”產業鏈一樣,只有極數的眾可以轉化為消費者。

但是,在野蠻生長的那個年代,不說國怎麼做的,中國又不是沒有過這樣的年代——

只不過不是正版而已。

在《還珠格格》熱播的那個年代,大街小巷,隨可見印著幾個主演頭像的東西。

也就是那個時候,市場經濟還在比較野蠻生長的階段。

現在的影視劇周邊,不是什麼人頭像掛件,就是劇中一些道的工業化製作,怎麼說呢,定義幾乎就在於“玩”的質。甚至連“玩”的實用都沒有,只有收藏

那除了極數的、真正的,誰會對你這樣的東西產生興趣。

反倒是現在一些熱門影視劇、IP跟一些快消品牌進行的商務聯名合作,做得倒是紅火的。

靈河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基本上,靈河推出來的影視劇,一方面是跟陸嚴河代言的零售品牌店“蘭森”有著非常固定的授權聯名合作,另一方面,它們跟其他品牌也一樣,尤其是以咖啡、茶這類快消類的品牌為主。

很多人都以為靈河是以影視製作業務為主,實際上,靈河這家公司立伊始,是做版權運營的。

公司對外的拓張業務,都是以版權運營為基礎。

陸嚴河舉了幾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胭脂扣》跟一些中元節、七夕節等地方活的合作,這是一種開發,又比如《武林外傳》在江芝的實景園和線下景劇,這又是一種開發。

而李魯智他們想要做的、跟實產業結合的開發,比如文產品等,陸嚴河就提到了《書》。

“《書》跟我代言的一個文品牌‘百星’已經進行了兩次授權合作了,都是以《書》為主題,製作一套文產品,基礎的紙、筆、筆記本、尺子等等,每一套的銷量都破了千萬。”陸嚴河說,“除了套的套裝,也單獨售賣,不過這個非常看影視劇IP本質,像我們除了《書》,《武林外傳》也做過這個方向的開發,但是市場銷售況就不是很好。”

李魯智點點頭。

“現在市場並不完善,很多東西因為沒有固定的、可以穩定產出的產業鏈,所以風險都很大。”陸嚴河說,“我們靈河自己其實沒有進製造端,我們只提供聯名授權,配合宣傳,而且,我們選擇的合作方,都一定是國一線品牌,對品控要求很高,因為一旦品控出問題,本來就不穩定的市場,會更加糟糕。”

李魯智敏銳地抓到了其中的關鍵詞。

“所以,其實靈河相關的這些開發,都不是自己做原創開發,還是去跟其他品牌看看,有沒有可以直接合作的、現的合作基礎?”他問,“依據電影元素或者形象,去做原創的產品設計,很?”

“對,很。”陸嚴河點頭,“本這樣的原創產品開發,首先對影視IP就有非常高的要求,要知名度大,要人氣高,而且,還要有流程化、機械化的生產鏈,否則本高,市場小。我們國這些年,有希做這樣開發的,一個是《武林外傳》,一個是龍巖正在拍的《焚火》,但是前者呢,就像剛才跟你所說的文聯名,其實不是這個IP很有影響力,做出來的東西就一定熱銷,如果不能找到這個IP真正有市場的點,一樣砸手裡。”

李魯智點點頭,若有所思。

陸嚴河問:“叔叔,你是想要做這一塊業務嗎?”

“想從這一塊業務手,看看能不能富我們公司的產品線。你也知道,我的公司一開始是從輕工業起家的,後來轉型,正好抓住了計算機和網路快速發展的那個年代,為了一家網際網路企業,之後,就基本上立足這兩個大塊去開拓一些業務。”李魯智說。

陸嚴河點頭。

李魯智雖然確實家大業大,可是,跟實謹這種大集團相比,還是弱了不。他們實業發家,積累了第一筆資本,然後趕上網際網路風口,迅速擴張,在資本圈有了一席之地。但是,想要了實謹這樣的巨擘,要麼在下一個風口迎頭趕上,抓住機遇,要麼就只能靠時間積累。

讓陸嚴河很驚訝的是,在這個輒玩資本遊戲、金融槓桿的現代經濟社會,李魯智竟然還把目投向了製造業,仍然立足實業,以第三產業的涵來為第二產業進行最佳化升級——在他們有第二產業的龐大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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