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開著車,往陳福來的家趕去。
他沒想到事竟然這麼順利,貓真的找到了陳福來的資料,還找到了他現在住的地址。
如果能在他變鬼之前除掉他,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當然了,如果想要收益最大化。
可以讓他變鬼,再殺他一次!
在第一誡的劇中,其實有很多自相矛盾的設定。
裡面出現的普通鬼有泳池孩、養老院阿婆、戲院主人老伯。
它們在一開始,都可以用靈狀態存在。
尤其是那個戲院老伯,先是以靈狀態存在,接著用靈狀態直接附地產經紀。
可是在附之後,竟然就變只有接到別人,才能轉移宿主了。
而且,還可以被子彈殺死。
如果要強行解釋,只能說這是第一誡世界,獨有的規則。
鬼可以用靈狀態存在,也可以附活人。
但是在附之後,就無法用純靈狀態離開宿主。
只能過直接接轉移宿主。
而且在宿主被殺死以後,這隻鬼也會被殺死。
這裡還有一個設定,被附過之後,就會變沒有意識的軀殼。
如果陳福來在郭小蘭上的時候,過打疫苗轉移到了天台林玉上,那麼郭小蘭應該在醫院就傻了。
可是,黃耀祖在養豬場找到的時候,老媽說,是在家裡找到的。
誰把送到家裡的?變軀殼怎麼會自己回家?
這裡只能有一種解釋,導演本沒想那麼多。
在小說界有個定律,主角的智商不可能超過作者的智商。
電影界也是一樣,導演和編劇在寫劇本的時候,也是想到哪裡寫到哪裡,設定都是現編的。
他們要傳達的東西,可能只有幾句話而已。
其他的部分,經不起推敲,也沒必要推敲。
林凡懶得糾結那些事,他要做的很簡單,找到陳福來,弄死他就完了。
很快來到陳福來家,林凡有特異功能,直接穿牆進了他家。
陳福來家裡沒人,這個混蛋不知去哪裡了。林凡扔出幾個紙人,將這裡仔細搜尋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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