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捕快之名》第70章 判決(1)

作者:我是傻呼呼·8個月前

第二天清晨,太高懸於天空之中,散發著熾熱的芒,彷彿要將大地烤焦一般。空氣裡瀰漫著滾滾熱浪,讓人到悶熱難耐。張希安昨晚又大快朵頤地吃了不味的羊,此刻他只覺得裡乾嚨微微發痛,似乎有一火氣正在。然而,這些許的不適並沒有引起他過多的關注,因為還有更為重要的事等待著他去理。

點完卯之後,張希安步履匆匆,徑直朝著王飛所在之走去。一路上,他的心略微有些張,不知道今天會有怎樣的討論和決定。當他終於來到廳時,發現王飛以及縣丞、主簿等一眾員早已在此等候多時。

張希安趕忙快步上前,對著諸位大人深深一躬,滿臉愧疚地說道:“下來遲,還各位大人恕罪!”眾人見狀,紛紛微笑著擺了擺手,表示並不在意。

這時,王飛清了清嗓子,開口說道:“好了,咱們也別耽擱時間了,直接進正題吧。關於前幾日那件案子,經過這段時間的調查取證,大的章程如今已經明晰,相關證據也較為充分,可以說是水落石出了。不過呢,對於最終的判決,我們還需要再仔細斟酌一番。”說著,他頓了頓,繼續道:“此案中的李原先是在飯館裡吃白食不給錢,而劉軍則在其後對其進行追趕。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依我之見,劉軍雖罪不至死,但活罪難逃。判他過失殺人之罪,徒刑五年,並施以杖刑一百下,同時罰款銀一十五兩給予苦主家人作為賠償。不知諸位對此判決可有異議?”

話音剛落,縣丞便向前一步,躬行禮後說道:“大人,下認為此判決或許過重了一些。這杖刑一百下,幾乎足以令那劉軍丟掉半條命啊!而且徒刑五年的時間恐怕也過長了些。還請大人能夠再次慎重斟酌一二,如此量刑稍顯得嚴厲了。”

“人死為大,不管怎麼說,人死了,此事因他而起,人也因他而死,他不過是吃些皮之苦罷了,可就是。。。。徒五年確實略長了些。縣令大人要不再想想?”主簿也站了出來說話。

張希安在邊上也算看明白了,這縣丞跟主簿明顯穿一條子的啊,明著反對王飛了。但是平心而論,張希安也覺著王飛量刑有些重。

但是此刻,廳之中一片靜謐,眾人的目齊刷刷地落在張希安上,無人言語,但那眼神中的意味已然不言而喻:大家都在等待著張希安發表自己的看法和見解。

張希安心領神會,他自然而然地選擇站在了王飛這一邊。只見他稍作遲疑後,緩緩開口說道:“諸位大人啊,我張希安不過就是個沒多文化、魯不堪的俗人罷了,對於這般複雜之事又能懂得幾分呢?接下來若有什麼不當之語,還各位大人多多包涵,切莫怪罪於我呀!”言罷,張希安輕輕咳嗽兩聲,清了清自己略微有些沙啞的嗓子。

接著,他繼續言道:“依在下愚見,縣令大人此次對案件的量刑並無太大偏差之。想那可是出了人命的大事啊,如果不對兇手加以懲,如何能夠威懾那些心懷不軌之人呢?”這番話語一齣,一旁的王飛不微微頷首,表示十分認同與滿意。

張希安稍稍停頓片刻,整理了一下思緒後再次發言道:“據目前所掌握的案來看,這李原本便患有嚴重的肺病。其真正死因乃是肺部突然裂導致亡。雖說這劉軍未曾手持利刃直接將其殺害,但不可否認的是,他的行為間接地致使了李原的死亡。因此,劉軍想要逃罪責恐怕也是難如登天吶!”說到此,張希安略作沉,然後才又接著說道:“然而,這李原自確實也存在過錯在先……按照咱們大梁國的律法規定,對於過失殺人者,應判徒刑五年,並施以杖刑一百五十下,此外還要負責死者的喪葬費用以及安其家屬等相關事宜。可如今縣令大人僅僅只是判決劉軍服勞役五年,外加杖刑一百而已。如此看來,這已經算得上是酌從輕發落、網開一面了。”王飛聽了這話,心裡想著:“算這小子識相。”

四人七八舌議論起來。但是可以明確的一點就是,劉軍罪不至死,活罪難逃。縣丞跟主簿覺得懲戒過於嚴苛了一些。而且縣令卻希儆猴。張希安本就不打算參與太多,畢竟他只負責破案。

眼看著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王飛眉頭皺地說道:“這般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不若待會兒我們再行商議此事,我也需得好好尋思尋思。”縣丞與主簿對視一眼後,紛紛點頭應下,表示同意他的提議。隨後,二人便並肩離去,影漸行漸遠。

待他們走後,一直沉默不語的張希安小心翼翼地開口道:“大人,您說……他們二人莫不是收了劉軍家的好?不然怎會如此偏袒於他家呢?”

王飛聽後,冷哼一聲,沒好氣兒地回道:“屁的好!那劉軍家如今就只剩下沒啥主見的人,哪裡能做得了這種主?再者說了,此乃人命關天之事啊!就算真有人想要送禮通融,這送一次起碼也得花費二百多兩銀子吧?以劉軍家目前的狀況,哪有這麼多錢來打點關係?依我看吶,這倆傢伙純粹就是不想讓我過得舒坦罷了!”說到此,王飛氣得滿臉通紅,膛不停地起伏著,他端起桌上的茶杯,大口大口地猛灌茶水,彷彿這樣才能稍稍平息心中的怒火。

“媽的!要不是律法有明文規定,我才懶得跟他們費這些口舌呢!”王飛將喝空的茶盞重重地往桌上一放,忍不住又咒罵了一句。原來,大梁朝為了避免出現縣令一人獨攬大權、肆意欺百姓以及不能公正執法等況,特意制定了一條法規:但凡涉及到人命的案件判決,必須要有衙門裡的四位主事之人共同簽名確認,且畫押之後方能生效。也就是說,只有當縣令、縣丞、主簿以及捕頭這四個人全都在文書上簽字畫押,這個案子才算最終定論。

張希安知道此時他該說一說了,畢竟他可是拿了趙娘子的“好”。

“叔父,小侄有些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說來聽聽。”

“這李原本就是潑皮無賴,吃白食理虧在前。那劉軍也是氣憤之舉,未曾想害死了人。古人言,不知者無罪。但畢竟死者為大,那李原家中僅剩一老母,失了兒子,這日子也是舉步維艱。不如把罰銀提高些,徒五年酌減輕些,杖一百不變。如此這般,那劉軍只著些皮之苦,發配之難,卻也算是保住一條命,李原家中老母也算有了代。同時也能震懾宵小不敢作犯科。而且,也算給你縣丞,主簿二人面子。大家都在一個衙門裡辦公,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也不至於為了一個案子搞得急頭白臉的。再者說,稍微懲辦鬆些,卻也不會落個苛政待民的帽子。”

王飛聽了沉默了一會兒,抬起頭看著張希安。點點頭。“罰銀多合適?”這就算默認了張希安的辦法。“我對這一竅不通的,罰銀多,還得大人您拿主意。”張希安知道此時他已經不宜再多說。王飛點點頭。“你跑一趟,讓縣丞,主簿過來。”張希安領命而去。

“對劉軍徒三年,杖一百,賠償苦主李原家人四十兩如何?”待縣丞,主簿二人到來後,王飛不不慢的說。縣丞,主簿見王飛已然讓步,就不好再多說什麼。畢竟縣令已經讓步了,再多說就怕翻臉了。二人皆躬行禮“縣令大人英明。”王飛沒說話,寫了判決文書,四人簽字畫押,此事這就算告一段落。“那劉軍關了幾天?”王飛突然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稟縣令,今日是第三天。”張希安如實而答。“再關個四五天,這判決晚些日子再下。”聽得出來,王飛有些不如意。張希安苦笑,點頭稱是。

領導給了臺階,得及時借坡下驢。但這不一定代表領導就此妥協,而是暫時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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