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現代:生活被祖宗們圍觀了》第412章 陰曼的法律測試(2)(1)

作者:事已至此來瓶可樂·7個月前

嫚聞言當即點了點頭,隨即深吸了一口氣。

將問題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若按大秦律來辦,這個張某顯然已經犯了“害公”之舉以及“鬥傷”之罪。

當立即責令張某“除巷障”,由里正監督執行,若逾期不清,加罰“貲一甲”。

而鬥傷之罪,還需判張某耐刑,並附加城旦舂徒刑一年。若李某的傷勢過於嚴重影響勞作,還可加重罰。

同時,張某還需要賠償李某醫藥錢與疾時稟食。

雖說大秦律的判決在此並無直接參考價值,但經過這段時日的學習,嬴嫚也知曉,後世許多律法,尤其是民法,乃是建立在大眾樸素的道德觀之上的,故而,賠償這一條,定是共通的。

立刻翻開了民法典開始尋找相應的條文。

據以往的經驗,找到相應的條文後,嬴嫚立刻就想摘抄下來,卻發現自己面前並無筆墨。

崔鏡和林微看到作,正想將自己的筆遞過去,卻見一隻骨節分明的大手已快了一步。

只見嬴政面沉靜,將上次分別時林微送給他的那支鋼筆遞到了嬴嫚面前。

嫚一怔,眼中瞬間漫上欣喜與

一直都知道,大人有多看重這支筆,連那瓶墨水都讓人小心看管,筆更是一直都隨攜帶,如今竟借給了自己!

嫚連忙的接過鋼筆,聲音裡帶著一雀躍:“多謝大人!”

然而,嬴政卻只淡淡“嗯”了一聲,言簡意賅:“專心作答。”

“唯!”嬴嫚立刻點頭應下。

對面的沙發上,李今越和林微看到這一幕,臉上也浮現出會心的笑意。

而嬴嫚則是不再多想,凝神靜氣,以工整的簡字,將相應的法律條文與自己的判斷思路認真寫下。

片刻後,放下筆,對崔鏡說道:“崔部長,我好了。”

崔鏡聞言也是含笑點頭:“好的,嫚同學,請你回答。”

直背脊,清晰的說道:“首先,我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故意傷害罪。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以上,便符合該罪的構要件。”

“其次,張某因爭執緒激推搡李某,主觀上對‘推搡可能造傷害’存在明知,且放任該結果發生,備故意的主觀心態,客觀上也造傷害結果,因果關係十分明確。”

崔鏡聽著,角的弧度不自覺的加深了些。

嫚見狀,信心更足,話語也愈發流暢:“此外,張某長期佔用樓道堆放雜,亦違反了《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條關於業主對建築共有部分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規定,其行為亦屬民事違法。”

崔鏡滿意的點頭,問道:“那嫚覺得應該如何理該案呢?”

嫚立刻回答:“首先,應依照《刑法》與《民法典》向張某釋明責任,明確其需承擔刑事後果與清除雜、賠償損失的民事義務。”

崔鏡笑著鼓勵繼續。

看得出來,這位小姑娘十分聰明,只是在陌生的環境裡,還缺乏一些自信。

使調調調

調

使滿

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