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女配的白月光逆襲之路》第408章 復仇而來的妖鬼66(2)

作者:青絲白雪·14天前

比起同霍芸,嘉蘿更關心這一趟幻境之旅的收穫。

從霍芸裡,嘉蘿知曉了霍梟殺人的手段乃是縱法於千里之外奪人命。

這自然是誇張的說法,據嘉蘿所知,大殷境還沒有攻擊範圍如此之遠的法。若霍梟真有造出此等法的能力,他也不必在陸行雲面前如此卑微,一點反抗的行為都不敢有,只怕早就青雲直上,權勢之大足以將陸行雲踩在腳下。

可以肯定的是霍梟手中必然有一個能被遠端縱取人心臟的法。那或許是個形似猛利爪的東西,如此,大理寺和刑部的員才會一致以為殺人的是妖,畢竟只有妖才會有那般鋒利的爪子,能夠徒手掏心。而因為法可以被人遠端縱,兇案現場才會找不出一嫌疑人的痕跡,因為殺人者本不用靠近死者。

死者的致命傷模樣和現場沒有任何嫌疑人所留痕跡,這兩條線索,足夠眾人將視線鎖定在妖上。

恰在此時,原主這個和妖有所牽連,又和所有死者有過接的人,自然了霍梟的替罪羊。

殺人機、殺人手法、殺人工都已經清楚,甚至連殺人兇手霍梟自己都承認了,這場攪擾得整個玉京都不安寧的挖心案,在嘉蘿眼前徹底清晰。

一個又一個疑團被解開,一條一條資訊被放到原有的位置,挖心案發生的始末終於被拼湊出來。

整件事中,只剩最後一疑點——霍梟為何能這般準無誤地選中原主做替罪羊?

要不是陸行雲現得霍梟自盡,這場挖心案的真相或許真的會就此塵封。

而陸行雲來霍家,顯然不是為了挖心案,畢竟他可是親口說過“為報仇不擇手段,我還能容你”的人。

以陸行雲的行事作風看,霍梟為給妹妹復仇連殺四人,又汙人致死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合了他心意的。

真正讓霍梟非死不可的原因在於“霍梟破壞抓捕狐妖的計劃”和“霍梟沒能令狐妖現”兩件事。後者很好理解,霍梟火燒原主,卻沒能如願得狐妖現。可前者,又是什麼意思,什麼破壞了陸行雲抓捕狐妖的計劃?

難道說,霍梟曾經有機會捉住或者說他很快就要捉住狐妖,但他卻出於某種目的,故意將狐妖放走?

霍梟的膽子真有這麼大?他對陸行雲連一點反抗之心都沒有,被陸行雲嚇得自盡,說他膽敢破壞陸行雲的計劃,嘉蘿一萬個不信。

可方才陸行雲詰問霍梟的時候,霍梟卻沒有為自己辯解。這證明他真的做過這種事。也正因為這些事都是真的,霍梟才會做出自盡這個選擇。他是那麼害怕陸行雲,生怕死得慢一點讓陸行雲越發不滿,又怕自己死得太快,沒能求來陸行雲放過霍芸的恩典,所以他才會用斷劍刺向自己的口,而非心臟,為的便是確保自己會死,卻不會那麼快死去,因為他還有話想對陸行雲說。

而他那番話裡,正好有嘉蘿想要的答案。

霍梟說,他本想著親手把狐妖捉住,送到陸行雲面前。

有可能霍梟在放跑狐妖的時候,便已經在想怎麼將抓回。

霍梟放跑狐妖的事,一定沒有人覺察,否則他早便被陸行雲死,哪裡能容他活到今日?霍梟一定是為了某種目的,所以才會暗中放跑狐妖。當時並無人覺察,事後才被陸行雲發現。他篤信自己能抓回狐妖,如此,他才敢故意放走狐妖,才敢說自己從沒想過背叛陸行雲。畢竟陸行雲最想做的事便是捉住狐妖,而他雖然放跑了狐妖,事後卻將狐妖親自抓回,對陸行雲也算有所代,他的所作所為也就稱不上背叛。

就是不知“霍梟放走狐妖”這件事發生在哪個節點。

狐妖負傷,從沉睡那刻起到再次醒來需要一年的時間。這此期間,陸行雲不可能知曉狐妖的行蹤,並設下抓捕狐妖的計劃。所以事要麼發生在狐妖沉睡之前,要麼發生在狐妖甦醒之後。

霍梟死發生在霍芸的回憶中,在他死前,霍芸緒十分激,一直勸說霍梟離開。如果這段回憶發生在狐妖甦醒之後,距離清河郡王離奇死、原主被火陣燒死,已經過去最六個月的時間。若這六個月以來,霍芸和霍梟一直安然留在玉京,霍芸不可能說出那番勸說之語。出現這種況,只有兩種可能。

一,霍芸剛剛得知霍梟才是挖心案的兇手,心中驚駭非常,為了自己和霍梟的安危,這才拼命勸說霍梟帶離開玉京。因清河郡王乃是今上脈最近的子侄,他又死在宮中,他的死一定會轟玉京,霍梟便是想瞞也瞞不住,霍芸一定會知曉清河郡王之死,而清河郡王之死一定會引出連環挖心案。原小說中,沒了嘉蘿的介,霍芸極有可能是在清河郡王死後才知曉挖心案的存在,接著便疑心犯案之人是霍梟,在霍梟裡得知真相後,越想越怕,不斷懇求霍梟帶離開。這種況只可能發生在清河郡王死後或原主死後不久。

二,原主死後挖心案塵埃落定,霍芸和霍梟安然在玉京呆了六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而霍梟做的事突然又被翻出來,令心生恐懼。

結合霍芸的表現,嘉蘿更傾向第一種可能。霍芸勸說霍梟時的驚慌和害怕實在太過,若霍梟真的罪半年甚至更久的時間,既便膽子不大,不抗事,多也會生出些僥倖之心,可沒有,連傷都不願意醫治,非要霍梟跟離開。這樣一來,基本可以確定霍芸這段回憶發生在清河郡王死後不久,而非狐妖甦醒之後。那麼放跑狐妖一說也就不大可能發生在狐妖清醒後。

再者,陸行雲詰問霍梟的時候,將霍梟殺人一事和霍梟放走狐妖一事,一併提及,證明這兩者之間有所關聯。

若放跑狐妖一事發生在狐妖甦醒之後,距離挖心案過去近一年之久,兩件事還有放在一起的必要嗎?或者說,兩件事很難有什麼關聯,畢竟死的那幾個人和狐妖一點關係都沒有,一切都是霍梟在嫁禍。若是兩件事無關,且陸行雲本不在乎霍梟利用狐妖之說連殺四人這件事,陸行雲又何必多此一舉,將霍梟不擇手段復仇這件事說出來?如此,霍梟放跑狐妖一事發生在狐妖清醒後的可能再度降低。

便

退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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