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勝利後,寶島籍日本兵為了一個極矛盾與悲劇彩的群:他們為中國人,卻被徵召為日本軍隊作戰;日本戰敗後,他們恢復中國籍,理應屬於“戰勝國”一方,卻因曾效力於侵略者而被國府視為叛逆,陷份認同的雙重困境。
日本民統治長達50年,尤其是後期推行的“皇民化運”,系統地切斷寶島與中華文化的聯絡。部分寶島人逐漸產生對日本的認同。這種文化改造在戰爭期間達到頂峰,催生了大量寶島籍日本兵。部分寶島人完了從“中國人”到“神日本人”的轉變。
對於寶島籍日本兵問題,爭議非常大。他們到底是“加害者”還是“害者”,一方面,部分人確實參與暴行;另一方面,部分人是在民迫、洗腦教育和生存力下被迫參與。簡單將寶島籍日本兵歸為“漢”或“同胞”都過於簡化,需正視其“被民者異化”的悲劇。
寶島籍日本兵還未大規模返回寶島,約有15萬人滯留在海南島、東南亞、大洋洲各等地集中營。《明報》提出了置主張,對犯有戰爭罪行的個人員必須接戰犯審判。所有人員以1945年全面推行強制徵兵為界,在此時之前自願加日軍的寶島人必須接司法審查,之後強制徵兵的寶島人進行思想教育。明報還呼籲立“日據時代寶島異化行為真相調查委員會”和“日據時代寶島不當得利調查委員會”,旨在還原寶島歷史真相,不避晦、不遮掩,公開發布調查容。?區分個責任,反對集懲罰。對日據時代不當得利的財產予以清理、收繳國庫。承認歷史複雜,尊重害者與加害者的雙重份。清算的目的不應是簡單的報復,而是揭示歷史真相,讓害者(包括中國及其他亞洲國家的平民)得到藉,並讓加害者認識到其行為的罪惡。
對臺籍日本兵的“合理清算”,?不是一場針對特定族群的政治運,而是一場基於法律與歷史的、面向未來的正義行?。“合理清算”應超越單純的懲罰,更應致力於歷史教育與社會和解。讓後代瞭解民統治的罪惡與戰爭的殘酷,從而防止歷史悲劇重演。
對寶島籍日本兵的置爭議傳到了國府主席常申凱耳中。國府下令暫緩了臺籍日本兵返臺。部隊經思想改造、改頭換面後,國府準其拆分後加國軍嫡系軍,以國軍嫡系軍的待遇待之。另準備遷移其至親家屬至大陸相對富裕的地區妥善安置。臺籍日本兵及其家屬轉換到一個新的環境中重新生活,避免回到寶島到歧視。又可以補充江蘇、江西、湖南、四川三地在抗戰中人口損失。這樣做既消除了島爭議,國軍又獲得一支訓練有素隊伍。另外國府安排外部協助臺籍日本兵集向日本發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對服役者、死傷者給予賠償。不久後國府遷移家屬的命令下達到寶島行政公署,陳儀依然命令嚴格執行。
寶島審判日本戰犯的工作正在進行,行政公署逮捕了69名日本戰犯?,其中41人為日本人,其餘為臺籍協作者。寶島義勇隊又指證了173名戰犯。楊文翰部到了寶島之後,省委及黨工委向行政公署指證了126名戰犯。國民政府推行“以德報怨”政策,配合國對日寬大戰略,這一政策在島上卻遭到了我黨及義勇軍的聯合抵制,兩方均要求對日本人及其協作者嚴格清算。寶島有其特殊,對戰犯的徹底清算有利於消除日本對寶島民影響,有利於寶島納國府治理系。重慶最後同意了在寶島實行嚴格政策,給予寶島清算戰犯方面更大的自主權。
遣返日本人的工作也進了實施階段,嚴格執行每人可攜帶?30公斤行李?的規定,武與軍用資、貴重金屬、?報與文資料均在止之列,只可攜帶量現金。我軍、義勇軍均派出人員到港口監督檢查,杜絕。行政公署前期曾徵用近3萬名日本技人員以維持社會運轉,包括工礦、農業、醫療等領域。此舉本為現實所需,但因民眾對“民者繼續掌權”的不滿,陳儀順勢決定逐步將其遣返,以安島不滿緒。
李將軍在寶島的話語權越來越重了,不僅因為他是本島人,其控制的軍隊的規模也越來越大了。義勇軍一部分了幾百個工作小組分赴鄉村,為即將開展減租減息工作做準備。國府已同意了在寶島進行徹底的減租減息工作,國府在寶島與士紳無利益牽連、沒有顧忌,不像其在大陸時束手束腳。明白人都知道減租減息有利於鞏固統治基礎,但國黨在大陸統治的核心支援力量正是大地主與豪門世家,了地主、世家的利益,無異於“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第1軍、第2軍也在配合我黨行,同樣是派出工作組進了鄉村,進行減租減息的員工作。行政公署人員有限,國黨也沒有下到鄉村的意識。其影響力只能控制到縣,在廣大鄉村國黨勢力於空白狀態,完全依賴於李將軍的義勇隊和士紳來控制。這給了我黨絕佳機會,我黨、我軍進鄉村後,立即開始員農民組建村級、鎮級政權。開始時有地主、士紳到行政公署告賬,陳儀不以為然。隨著時間的推移,等到要選舉組建聯合政府時,他才發現我黨、我軍已和寶島下層民眾結了生死與共的深厚關係。我黨組織遍佈了全島各地,連離島及漁民群也未倖免。
我黨不僅進鄉村,還進了工廠。與下層工友打了一片,我黨公開協助工人建立了工會,為工人的權益發聲、奔走。有第1軍、第2軍常駐寶島,有國共兩黨共同簽定的組建聯合政府實驗區協議,我黨徹底放開了手腳,在寶島大展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