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菲?軍咋打啊?”
李峰隨口一問,卻沒注意到菲迪斯的耳瞬間染上一抹緋紅。
這傢伙!當著外人的面就這麼“小菲”?!
不過,專業素養讓很快調整了狀態,開始向李峰講解帝國軍隊中的“軍”懲罰制度。
——這是帝國武裝序列中,除槍決外最儀式、同時也最慘重的罰方式之一。
之所以說它“鄭重”,是因為典範令中明文規定,軍是帝國軍隊正式的懲戒手段,最早由帝國海軍法典引,後來普及到整個軍隊系。
但它同時也極為殘酷。
被軍懲罰後,輕則皮開綻,行走困難;重則終殘廢,甚至直接送去見帝皇。
但其中也是大有講究的,若想饒他一命,留在隊伍裡繼續衝鋒陷陣。像是凱恩政委所執行過的多次軍法,都是用扁擔或者寬木板作軍,作為相對“仁慈”的打法,打的部位是屁。更重要的是,這類件有一定的寬度,打下去時,作用力的面積相對要大一點,捱打者被打之單位面積承的衝擊力相對小一些,因此,傷到深的骨頭或神經的可能,也相對小些。
李峰聽完後大致明白了,點點頭:“行吧,進來吧。克里德小姐,麻煩在外面等一下。”
斯維特蘭娜·克里德立刻直子,行了個標準軍禮:“遵命,閣下!”
帳篷——
菲迪斯直接撲到了李峰的Full Size摺疊床上,整個床架頓時**“吱嘎”一聲慘**,承著力甲的重量,有點不堪重負地抖著。
李峰瞥了一眼,角微微搐,但還是把注意力放回到尋找合適的“軍”上。
然而……
李峰翻找了一圈,發現自己帳篷里本沒有適合打人的傢伙!
唯一勉強能算是狀的,竟然是——
他的權杖。
——象徵親王攝政權力與近衛軍指揮權的權杖。
這玩意是純金包覆象牙製的,上面雕刻著盤龍和帝國天鷹,龍和天鷹的眼睛還鑲嵌著紅寶石和鑽石,整造型極為華貴霸氣。
李峰當場排除這個選項。
第一,貴! 這可是象徵地位的寶,打壞了怎麼辦?
第二,殺傷力表! 別說五十軍了,只要一子下去,能直接送人去見帝皇!
——李峰甚至聯想到了一段歷史:
伊凡雷帝弒子,1581年。
當年,伊凡雷帝的兒子因為頂,結果老爹順手拿起了一鑲滿了銳利寶石的金屬包邊手杖,下意識朝他腦袋上一敲——
結果……
腦袋開瓢,腦漿四濺,當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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