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三國》第2937章 古人非傲吏,兄弟不為情(1)

作者:馬月猴年·8個月前

告緡,是為了獲利。

在告緡盛行的時候,皇帝和本不管是不是誣告,反正他們只是需要獲取錢財,所以誣告盛行。

可是當下,卻有一點不一樣,檢舉這個事,只是限於這些被抓捕起來的『罪犯』,他們唯一獲取的好就是減輕自己的罪責,他們只能證明自己不是主事之人,換一個或許不需要砍頭的從犯位置。

因為擔心大規模誣告,就拒絕所有的出首檢舉,無疑就是那些腐儒或是貪最為喜歡的事

不去解決問題,而解決出首檢舉的人。

簡單輕鬆,一切都沒有問題了。

而且當下這種檢舉,最為關鍵的一點是,或許很多人其實並沒有意識到,張世平最後的一條減免律令,最重要的並非是減免,也不是獲利,而是『民告』!

注意,這裡的是『民』,是被列為四民之一的商人,甚至是被排除了民眾基本權利,和贅婿罪犯並列的剝奪了一部分公民權的賤民,而不是飽讀詩書的『士』!

士告,就算是贏了,也沒什麼好說的。因為士嚴格說起來已經不算民了,他們已經是一隻腳踩在了吏的地盤上。

但是『民告』,就不一樣了。

有權利脅迫或是迫民眾的,往往都是掌握權柄者。

而面對這種欺,屁民除了罵幾聲之外,其實很難對應的做出任何有效的反抗。

畢竟是烏合之眾,所以別管三聚氰胺涉事有多,也別管滿門忠烈的一家子是不是和查家有世仇,反正過一段時間也都忘了,還是娛樂圈短影片更香。

而宛城當下,或許是機緣巧合,或許是不得已,在多方因素的共同作用之下,作為四民之一的商人,出現了可以檢舉吏或是相關罪行關係人來減免自己的罪責的律令!

雖然不是固定下來的鐵律,但是也向『民告』這個方向邁進了堅實的一步。

檢舉告發,也是一種『告』。

那些涉事的吏很快就被拖了出來。

驚慌失措,大失儀態。

袍被下來之後,很多人,不僅僅是商人,連那些躲在家中,在門和窗戶隙裡面看的普通民眾,也不由得發出了近乎於相同的慨……

原來,這就是啊……

也是一個兩個鼻孔……

也是會流涕流淚拉屎拉尿……

也會磕頭哀嚎啊……

噗嗤一刀也是一樣會死的啊……

宛城吏原本在百姓心中神聖,漸漸的消失了。

普通百姓發現這些吏他們平日裡面口稱代表了什麼什麼,似乎很牛癟犇,但是實際上什麼都代表不了。當沒有相護的時候,吏脆弱得就像是一層皂泡,隨便在太下曬曬,便是啪的一聲,破了。

沒錯,能不能告功,最重要的不是『民』和『告』,而是有沒有『護』,或者做『』也行。

,是從親親相發展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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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便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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