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憑實力截胡》第156章 襲糧成功(2)

作者:順其自然不說遺憾·8個月前

大量士卒跟著民夫和其他逃跑計程車卒開始逃命。

短短兩刻,渤海軍丟下數百後就跑的跑逃的逃,只剩下麴義和高覽帶著騎兵掩殺。

“取走我等三日之糧,然後將這些糧草燒燬。”

麴義沉聲道。

“嗯!”高覽認可的點點頭。

這麼多糧草他們帶不走。

留在這裡還是會回到袁紹的手裡。

焚燒是最好的。

此戰,麴義和高覽用三百騎兵大敗渤海兩千步卒,可謂是大勝。

......

韓明面沉地看著眼前跪在地上的二十餘人。

強搶民,殺人。

這兩件事,都是死罪。

這是軍法規定的。

軍法不留

他知道,事實上,這時候將士出征,都有七令五十四斬中的其中大部分條例。

但都不夠全面。

真正七五十四斬,是後面完善出來的。

而這些令實際上沒那麼嚴,真正斬的,也就是那麼數個關鍵的。

而強搶民和殺人,斬不斬,其實還是看人主。

令也就是輕軍,慢軍,欺軍,盜軍,背軍,軍,誤軍。

這種和軍隊有關的,那是必斬的。

這七令很好理解,也就是顧名思義而已。

畢竟要讓那麼多不識字的大頭兵知道這些軍法,只有簡單明瞭。

至於五十四斬,則更是全面。

如聞鼓不進者,聞金不止者,呼名不應者,點時不到者,違期不到者,多出怨言者,怒其主將者,不聽約束者等等,皆斬。

為何那麼多斬?

因為軍事非兒戲。

調

......

滿

......

......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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