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遼國公》第367章 出手整治(2)

作者:空櫻·8個月前

其二,募兵專職訓練與戰鬥,無需分心屯田,得以專注軍事,戰力易強。

其三,募兵制下,兵員選拔或更嚴格,能者選,可汰除老弱病殘,使軍隊悍。”

朱元璋微微點頭,目中流出思索之

朱標見狀,繼而提醒道:“然父皇亦需留意,募兵制雖有上述諸利,然其所需財政支出頗大。

衛所之兵,屯田自給,於財政負擔尚輕。

而募兵需朝廷支餉,兵、糧草等一應軍需,皆賴國庫。

若推廣至各地,所需資費巨甚,恐對國家財政造

且各地形不同,推行之時,或遇水土不服之狀,還需審慎考量。”

朱元璋聽聞,陷沉思,良久方道:“汝所言有理,財政之事,關乎國本,不可不察。然衛所之弊已深,變革勢在必行。此事容咱再思之,需權衡利弊,謀定而後,既要強軍衛國,亦不能使百姓賦稅過重,致民生困苦。”

朱標曰:“父皇聖明,關乎軍國大政,審慎為宜。兒臣願隨父皇,共商良策,以解當下困境,保我大明昌盛。”

言罷,父子二人又就募兵制推行之可行,從長計議,反覆探討。

經與朱標詳議募兵制,朱元璋已然明晰,此制雖有強軍之利,然因財政負擔過重,且各地狀各異,暫難遍推於大明諸地。

唯有先行試行,觀其效,再做定奪。

當此之際,朱元璋深知,衛所象亟待整治,重中之重,乃撤換那些庸碌無才之軍

衛所之頹,多因部分軍尸位素餐,既無軍事才能,又貪腐,剋扣軍餉、侵佔屯田,致使衛所軍紀廢弛,戰力不存。

於是,朱元璋當即降旨,著令兵部會同吏部,速行甄別衛所軍

詳察其軍事素養、履職守,凡才不堪任、品行不端者,一概黜免。

同時,詔令各地巡、按察使等員,協同監察,確保甄別公正,不使有能者蒙冤,庸劣者網。

為補衛所軍之缺,朱元璋令廣開選才之路,不拘出,唯才是舉。

或於軍中選拔作戰勇猛、謀略過人之士,或從民間招募通兵法、武藝高強之輩。

並設學館,培養軍事人才,以為長久之策。

朱元璋深知,衛所之治,關乎國家安危。此番整治,旨在重振衛所雄風,強固大明國防。

唯有軍賢能,士卒用命,方能保邊疆靖謐,社稷安寧。

朱元璋雷霆舉措,整飭衛所,嚴察軍之劣跡,黜汰無能貪腐之輩。

此等聲勢,如狂風驟雨,震懾朝野。

浙東集團,素懷叵測,於衛所象中謀利,然見太祖決心堅定,手段強,不心生畏懼。

深知此時若稍有異,必遭嚴懲,自忖難以抗衡,遂不敢貿然出頭。

往昔,浙東集團憑藉財力,暗圖拉攏衛所基層軍,以遂其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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